分宜县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
基准地价制定听证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2〕13 号)和《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做好 2022 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有关工作的通知》(赣自然资办发〔2022〕158 号)等法律和文件要求,我县需开展全域集体建设用地和集体农用地基准地价制定工作,该项工作对加强土地市场的管理、维护集体经济组织和群众利益具有重要意义。为进一步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确保制定成果科学合理,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的规定,分宜县自然资源局拟举行分宜县全域集体建设用地和集体农用地基准地价制定听证会,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分宜县全域集体建设用地和集体农用地基准地价制定情况
二、听证机构
分宜县自然资源局
三、听证会时间及地点
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听证会参加人员
本次听证会将邀请乡镇、村委会、村民代表和依申请选定的单位或个人参加。报名参加听证会人员应年满18周岁,享有政治权利并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代表。
五、报名截止时间、方式及注意事项
(一)申请参加分宜县全域集体建设用地和集体农用地基准地价听证会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请于2024年4月20日下午5:00前,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我局将根据该听证事项及申请情况,指定听证会代表。
(二) 申请参加听证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经审查确定后获得听证会代表资格,发放《听证代表证》,凭《听证代表证》入场。
(三) 听证会代表应当准时亲自参加听证,实事求是地反映所代表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听证内容的意见,遵守听证纪律,保守国家秘密。无正当理由不到场或者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中途退场的,视为放弃听证。
(四) 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应提前了解、熟悉基准地价相关政策,了解本县经济发展的状况,做好发言准备。会上发言时应简明扼要,有书面发言材料的请会后交工作人员。
(五) 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我县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基准地价制定成果的科学性、合理性、必要性和可行性等发表意见和质询,并有权查阅听证会议纪要。
特此公告。
分宜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