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历:刘朝阳,男,1972年8月出生,在职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协助党组书记抓好机关日常管理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形态主体责任的落实,以及机关普法、依法治县、平安创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法律
顾问联系、纪检监察、精神文明、信访维稳、驻村帮扶、工会、老干部工作,指导机关党组工作,完成党组(主任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协助主任分管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联系县人大法制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