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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宜县公推公选部分县政府工作部门主要领导干部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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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2008-02-15 00:00:00 |
|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精神,进一步推进我县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经县委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公推公选两名县政府工作部门主要领导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的职位
1、县财政局局长;2、县水务局局长。
二、选拔的范围
在县属党政机关、群众团体和事业单位的在职干部中选拔。
三、报名条件与资格
1、必须是县属党政机关、群众团体和事业单位担任正科级领导职务满3周年以上。
2、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在45周岁左右,不超过47周岁(即1961年3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3、具有基层工作经历,其中报名县财政局局长职位的还必须是中共党员,同时具有经济工作岗位经历。
四、选拔的程序
1、报名。凡符合条件和任职资格的均可报名。既可组织推荐,也可群众推荐,鼓励符合条件的干部个人自荐。
2、资格审查。根据报名条件和资格要求,由县公推公选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被推荐。每个公推公选职位的报名人数不少于8人,少于8人的,取消该职位的公推公选。
3、公开推荐。①召开全县中层以上领导干部会,参会人员从报名职位的被推荐对象中推荐出5名进入下一轮推荐。②召开县四套班子及法检两长推荐会,参会人员对每个职位从全县中层领导干部会推荐产生的5名对象中推荐3名进入组织考察。
4、组织考察。每个职位取前3名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县公推公选领导干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
5、决定任用。根据考察情况,经县公推公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提出任用意见,报县委研究决定任用人选后,按干部任用程序任命,并向社会公布。
五、报名时间及有关事项
1、报名时间:2008年2月18日—2月22日
2、报名地点:县委组织部干部办(县行政中心大楼802室)。
3、报名要求:参加报名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持身份证、学历证明和有关证件(均为原件)以及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三张等到指定地点报名。每人只能填报一个职位。组织推荐的应事前到县公推公选办领取《报名登记表》(也可从网上下载),在报名规定期限内将《报名登记表》递交报名处。不接受电话报名。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登陆分宜县政府网(www.fenyi.gov.cn)和分宜新闻网(www.fyxw.cn)查询文件:《中共分宜县委关于印发〈分宜县公推公选部分县政府工作部门主要领导干部实施方案〉的通知》(分字[2008]7号文件)。
分宜县公推公选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8年2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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