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分宜
繁體 | | 设为首页
全文检索:
  当前位置:首页>市民办事>公用事业
【浏览字号选择:
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日期:2008-11-12 19:07:24 稿源:
办事项目 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监督电话
责任部门 分宜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办事地点 分宜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各承办银行
联系方式 5880998
办理时间 1-2个月
办事依据
办理条件 1.已参加缴交住房公积金,并连续缴交的职工
   2.有所在单位出具的借款人固定经济收入的证明
   3.每户只能享受一次本项贷款
   4.借款人购买的住房必须是解困房、 经济适用住房、已办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普通住宅和二级市场住房。
   5.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房合同或协议书
   6.(A)有购买一套自住房所需资金30%以上的自有资金,并以此作为购房首期款(买一手房)
   (B)拟购房产位于福州市内,首期款项(不低于评估价的40%)已存入指定银行帐户(买二手房)
   7.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办事流程 A.买一手房
  
   借款人到分宜县住房资金管理中心领填申请表-资金中心审查贷款资格(5个工作日)-承办银行审查贷款安全性(20个工作日)-承办银行分别与借款人和售楼单位签订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借款人办理抵押登记和房产保险-承办银行放贷-购房者还款-清户
  
   B.买二手房
  
   申请人与卖房签订房产买卖合同,并向中介公司申请 —中介公司收齐资料并配合申请人到银行办手续 —资金中心审查贷款资格— 承办银行审查贷款安全性,并向买卖双方及中介公司出具《贷款承诺函》 —评估机构对物业评估的确认 —借款人办理贷款,抵押合同签字和房产保险 —中介公司负责办理房产过户及房产抵押登记手续,并将他项权证交银行收押 —承办银行放贷 —购房者还款 —清户
  
  
申报材料 申请时申请表须经所在工作单位证明盖章并提交:
  
   ( 1 )借款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
  
   ( 2 )合法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或销售合同及复印件
  
  (3)拟购住房售价30%以上自筹资金的证明(已预付给售房单位的部分提供付款收据原件)
  
  (4)售房单位同意为借款人提供阶段性担保的承诺等。
  
  (5)职工申请时,须以自有、共有或第三房产进行抵押,或用有价证券质押。
  
   注:借款人已婚的需提供配偶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份,未婚的需提供未婚证明。
  
  若申请人买的是二手房,还需提供:
  
   ( 1 )申请人家庭收入证明或纳税证明
  
   ( 2 )提供银行认可的评估机构对抵押物评估的《评估报告》
  
  
办理时限
收费标准
 
责任编辑:张小华
【浏览字号选择: 】  【关闭窗口】  【回到页面顶部
 ico 公示公告   >>更多
 
 
 分宜县2009年上半年事业单位(民政局)公开招聘拟...09-03
 关于解决20名城镇特困群众子女就业的公告08-28
 分宜县部分城镇特困群众子女就业安置工作实施方案08-28
 分宜县2009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公...08-18
 人民银行分宜县支行公布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咨询投诉...08-17
 分宜县2009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补充公告08-14
 补 充 公 告08-13
 关于分宜县广播电视台特招播音员主持人拟录用人员名单...08-13
 公 告08-11
 分宜县工业园厂区一期建设工程BT模式招标(商)公告...08-03
 分宜县2009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07-24
 分宜县广播电视台特招播音与主持人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07-20
 分宜县生活垃圾收集及处置工程项目招商公告07-10
 分宜县妇幼保健院保健综合楼工程中标公示07-08
 ico 政务互动  
建言献策 咨询投诉 信访热线
民意调查 民意调查 在线留言

 

 ico 表格下载   >>更多
·县统计局 ·县民政局 ·县科技局
·县地税局 ·县国税局 ·县工商局
·县国土资源局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版权说明 | 隐私保护 | 使用帮助 |
Copyright 2008-2009 People's Government Of Fenyi County All Rights Reserved
分宜县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分宜县信息化建设中心承办 赣ICP备09002975号 

如果您发现本网站错误请点击网上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