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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nyi-2021-00909

信息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内容分类:

发文日期:

2021-01-26

发布机构:

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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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宜县司法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分宜县司法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1-01-26 1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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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宜县司法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由分宜县司法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11日起至202012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分宜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fenyi.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县司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分宜县政务服务中心20楼,电话:0790-5880066,邮编:336600)。

一、总体情况

 概述

2020年分宜县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及社会群众关注关切,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推进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性,在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等方面均取得一定的成绩。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促进分宜县司法行政类政府信息公开的顺利推进,县司法局成立新闻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司法局分管信息宣传副局长为组长,县司法局各青年干部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政工室(办公室)。由分管领导负责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指派专门人员负责该工作。

(二)建立健全工作制度

根据司法行政工作性质,结合自身实际,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机制,确保人员到位、措施到位。经班子会研究进一步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由各股室和各乡镇司法所提供司法行政工作动态,法律援助、公证、司法鉴定等对外股室依照规定公开相关的信息,由行政办公室公开机构领导、机构设置和人事信息等内容,每一条信息均由分管领导把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截至20201231日,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1.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1.机构领导

2.机构设置

3.人事信息

4.法规文件

5.规划计划

6.财经信息

7.工作动态

8.专题专栏-普法宣传专栏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包括门户网站、政务动态简报、新闻媒体、分宜普法微博、分宜司法行政微信公众号及信息互动公开的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我局在信息公开网设立了“依申请公开”通道,接受理申请人的申请。2020年,本单位未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要求。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上级部门的领导下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差距,公开内容的及时性、全面性以及公开形式的多样性等方面工作还须进一步改进,在信息公开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主动性不够强、及时性不够,如:工作动态公开多,其他内容公开重视程度不够;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尺度难以把握等问题。

2.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  加深公开力度,切实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联系。  

(二)加强创新力度,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有针对性开展工作,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与建议,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利益的政府信息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点内容。

(三)建立长效机制,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维护。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长期性的工作来抓,认真做好信息公开的日常维护工作,及时更新发生变化、变更的信息,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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