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治新余建设考核工作要求,2022年在县委、县政府正确的领导下,在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的精心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问题导向、创新引领,坚持法治为民、法治惠民,全面落实法治建设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统筹推进各项法治工作,推动法治建设迈出新步伐。现将我局具体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与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完善工作机制
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将其纳入重要工作议事日程。一是完善组织机构。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和职能分工,由规财与宣教科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各单位各部门密切配合协调的工作责任体系,将法治资金列入局财政预算开支,做好后勤保障工作。二是制定学习计划。将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纳入局党组学习计划,将法治建设、法治宣传教育纳入本单位年度重点工作,引导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局主要领导定期听取法制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三是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积极参加省普法办举办的法律知识在线竞赛答题,邀请学者、法律顾问举办法治专题讲座,增强了机关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促进了学习法律知识的积极性,提高了自觉运用法律实施行政管理能力和执法技能,为在工作实践中规范执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是认真做好制度清理,对各项工作制度进行评审修订,认真梳理局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逐项分解落实到责任科室和工作岗位。根据省、市、县政府的部署,组织完成了事项管理清单、监管办法等的梳理和制定,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常态化并在疫情期间多次组织局干部职工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坚持科学民主决策,严格执行相关制度规定,坚持重大事项、重大问题、重要工作集体研究决定。明确重大决策事项范围,重视做好重大问题前瞻性、对策性研究,形成干部职工参与、调研论证和领导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对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情,建立专家咨询制度和社会公示制度,坚持重大决策听取公众意见、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所有重大决策,确保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进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由集体讨论决定,切实做到科学、民主和依法决策,杜绝了行政决策中擅权、专权和滥用权力现象发生。
(三)是对环评审批进行了优化,做好了环境影响评价瘦身改革,精简了环评内容,优化了总量管理,推行了竣工环保自主验收,做到了网上备案做到“一次不跑”,积极探索项目环评承诺备案制改革。。二是按照县委县政府和行政务服务中心的要求,积极落实选配工作人员、配置办公用品等工作,安排2名工作人员入驻行政务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还主动靠前服务,将环境影响评价咨询、企业“绿色信贷达标证明”等社会服务类事项纳入窗口服务。三是主动优化环境保护管理服务。充分发挥环境影响评价引导经济转型的作用,积极淘汰落后产能,在推动产业结构调整优化、传统产业升级改造上下功夫,服务规模化、集约化、高科技化产业做大做强。服务主导产业优势化发展、提升我县经济竞争力,推动规划园区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明确分宜工业园区产业导向和发展定位,实现了定向招商、有序引进、集中治污、集聚发展。严控污染物排放,确保环境治理设施稳定运行。加强对全县化工生产企业,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企业和危险废物处置运行企业实行专项排查,发现问题即时责令整改。发挥环保专业优势,实施项目全程环境服务。在环评阶段,对县委县政府重点项目和民生工程实行环保审批绿色通道,压缩环评文件审批时限。
(四)是执法文明、行为规范,注重培训,增强队伍素质。积极组织环境执法人员参加省生态环境厅举办的环境监察人员岗位培训、县政府法制、法建办举办的专题培训,增强业务知识,推进文明执法。二是坚持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严格执法。环境监察人员严格依据生态环境部核发的环境监察执法证进行现场执法,严格执行环境执法人员现场监察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重大行政处罚和重大行政许可备案等制度,真正做到执法权限法定化、执法责任明晰化、执法程序公开化、执法行为规范化、执法内容合法化。三是规范执法行为,完善行政处罚工作程序。严格按照环境行政处罚程序,对照相关法律和部门规章,在立案、调查取证、案件审查、告知和听证、处罚决定、执行等环节,持续改进相关执法文书和法律文书的制作,认真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意见或组织召开听证会,贯彻落实查处分离、罚缴分离的原则。四是规范行使自由裁量权,坚持重大案件集体审议。在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办理过程中,依据上级政府部门和环保部门相关规定,规范行使自由裁量权,按照裁量细化标准确定处罚幅度、罚款额度。对案情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的,由局长办公会集体讨论决定,有效避免个人因素影响,增强案件办理的公平性、准确性。五是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落实评查整改意见。抓住环境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契机,不断完善行政处罚案卷,即:一方面使被查案卷相关证据材料、立案及处罚审批相关表格、相关法律文书更加符合要求,使立卷归档更加合乎规范;另一方面促进了日常执法行为的进一步规范,使新案件的办理质量和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六是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根据省厅统一安排,组织执法人员参加执法资格考试,开展执法证年审工作并公布名单,接受社会监督。
(五)是化解矛盾争议,服务社会稳定。高度重视社会监督、新闻舆论监督和网络监督,对于舆论监督中反映的问题及时回应、及时整改。及时依法处理群众对行政执法行为的投诉,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六)是通过法律顾问作用进一步发挥。2022年我局继续聘请钤阳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为机关法律顾问,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方面的作用,为相关业务提供法律咨询、提出书面法律意见。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全省生态环境系统的垂改工作还在推进中,我市生态环境执法机构改革还未完成。当前的形势是各级执法机构存在主体不明、编制不清、人员混岗等诸多问题,基层执法人员严重不足,专业能力和执法水平参差不齐,上述问题影响了全系统的执法质量和效率,需要通过改革来理顺和规范。面对诸多问题和困难,全市生态环境系统的执法人员,将一如既往地履职尽责,勇于担当,也希望得到省、市法治部门的充分理解和大力支持,给予监督、指导和帮助。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业务学习和培训,不断提升执法业务能力和水平。定期组织开展执法人员法律法规学习活动,在执法人员中开展执法业务技能大培训、大比武、大讨论,不断提高环保执法队伍业务能力和水平。
(二)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努力营造崇尚法治的社会氛围。加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法治宣传教育。坚持和完善党委中心组学法、法制讲座、定期法制培训、自学等学法制度,强化考核制度,增强领导干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带头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
(三)坚持依法行政,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完善依法行政长效机制。全力推进阳光政务,健全和规范电子政务建设,依法、全面、真实、便民、及时公开应当公开的内容,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继续严把新建项目“准入关”,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积极推行网上审批和政务处理,推行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实现政府部门信息互通和资源共享,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进程。
新余市分宜生态环境局
2022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