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宜县自然资源局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
建设工作报告
2022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推进法治建设工作部署。同时紧紧围绕《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进一步规范自然资源行政执法行为,坚持依法履行职责,牢固树立执政为民理念,提高依法执政水平,现将2022年我局相关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成效及主要做法
(一)健全工作机制,确保自然资源领域安全稳定
2022年我局提请县政府同意出台了《关于严厉打击非法采矿行为的公告》《分宜县工程项目中矿产资源规范处置及防范打击非法采矿行为的若干意见》《分宜县严厉打击盗采矿产资源联合执法快速反应机制》,并与分宜县检察院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检察机关与自然资源部门行政执法协作配合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我县打击非法采矿工作严厉态度,修缮行业监管漏洞,对非法盗采矿产资源违法行为形成“巡、报、控、扣、调、处、追”严厉快速的打击闭环处理机制,促进司法、行政质量和效率的提高。
(二)着力开展严厉打击非法开采专项行动
2022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在各乡镇和相关部门的积极努力下开展了严厉打击非法开采专项行动。分发2万余份政策宣讲单,开展100余次镇村干部宣讲会,同时由各乡镇党委书记签字背书排查出非法开采隐患点43个,并落实责任人,联合各部门累计开展联合执法26次,出动执法人次80余次,立案查处各类矿产违法案件23起,已收取罚没款34.92万元,下发16份工作提示函或线索移送提示函。目前部分乡镇党委已对6人做出谈话提醒,做到了违法必究,执法必严,露头就打,杜绝隐患。
(三)坚持普法学法,加强法治宣传
一是加强法治教育培训。完善自然资源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把法治教育课程纳入自然资源系统各类培训,落实领导干部任职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完善领导干部学法档案。加强新进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健全一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和法治考核制度。建立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使执法人员在执法普法的同时不断提高自身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
二是全面开展自然资源普法宣传。研究制定了《分宜县自然资源局普法责任清单》,并采取多种形式,充分利用“4·22”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8·29”“12·4国家宪法日”、全国测绘法宣传日等有利时机,向社会广泛宣传自然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和自然资源系统贯彻落实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情况。
(四)落实各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是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全年办理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共4宗,其中行政复议案件2宗、行政应诉案件2宗。
二是开展年度案卷评查工作。我局积极在全县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中学习他人经验,对全局2022年行政处罚案卷进行了认真地自查,之后根据评查情况,紧紧围绕通报所列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并采取一系列措施进行整改,通过一次次的完善,我局行政执法案卷做到了文书规范,案卷完整齐全,受到司法局的多次表扬,并参与县司法局牵头开展的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培训会。
(五)健全部门联动监管方式
一是加强与公检法联合执法。为进一步巩固调查线索,2022年上半年我局联合公检法部门现场核查五次,共移送县公安局涉嫌犯罪线索2件、案件1起。
二是加强“四书一函”线索研判。2022年我局共收到2件关于自然资源领域《检察建议书》,2件新余市公安局扫黑办移交线索,通过组织工作人员深入调查,已全部整改到位。
二、存在的问题
经过全局全体干部的共同努力和奋斗,我局2022年的法治建设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依法行政工作进展不平衡,部分基层自然资源所执法人员业务素质不高,工作中存在不规范、不认真、不细致等现象。二是执法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受利益驱动,自然资源违法现象时有发生,一些地方违法违规用地、乱采滥挖矿产资源现象还不同程度地存在,自然资源部门依法行政治执行力、公信力还需要进一步提升。三是干部职工法治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加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还有待提高,学用结合不够。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政府建设履职履责情况
县自然资源局在市自然资源局党组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保发展、护资源、优空间、维权益”的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断谱写分宜自然资源管理事业新篇章,为奋力建设“分外宜人地、民生知名城”提供了坚强的资源保障和优质服务。同时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严格落实依法行政领导责任制,成立了以局长黄建新同志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暨法治建设的全面协调和指导工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坚持保护和合理利用自然资源基本国策,规范自然资源管理行为,强化完善执法监督机制,促进和推动依法管理自然资源工作有了强有力的保障。2022年立案查处各类土地矿产违法案件40件,罚款72.17万元,另向公安局移送涉嫌犯罪线索2起、案件1起;共立案查处土地违法案件17起,面积117.68亩,其中耕地面积16.09亩,已收取罚款37.25万余元,处理责任人3名;查处矿产违法案件23起,已收取罚没款34.92万余元。
四、2022年工作打算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严格按照法治建设相关要求,精心谋划、认真落实,全力推进法治建设工作。
一是继续开展打击非法采矿专项行动,督促各乡镇履行好属地管理责任,加强部门联动,对非法采矿实行零容忍,推动我县生态环境持续好转。同时加大执法动态巡查力度,强化与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及地方党委、政府的沟通协调,确保违法违规用地“发现在萌芽、解决在初始”。
二是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扎实做好普法工作。加强自然资源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教育,进一步提升资源系统干部职工的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为实现我县法治自然资源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三是推动行政执法力量下沉。加大巡查执法责任下沉力度,落实每周“三无”工作报送制度,开展常态化巡查。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的重要思想,围绕江西省首批行政执法赋权工作,推动基层执法。
四是强化思路创新,努力实现资源管理建设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继续完善我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落实听证、论证、合法性审查和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制度。努力提高决策的科学性,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