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来,县林业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关心指导下,强化林业法制建设,规范林业行政执法程序,严格公正执法,服务林业发展。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坚持大力宣传林业法律法规,提高全民法治观念和保护森林资源意识,加强林业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积极做好林业行政执法工作。现将我局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1)2024年以来,建立了“林长+公安局长+检察长+法院院长”协作机制,成立生态检察官办公室,实现涉林行政执法、立案侦查与检察监督无缝衔接。通过卫星图斑、巡林员现场巡林、公安交办等方式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护林员上报事件1428件,现场核查可能涉及占用湿地面积300公顷,现核查可能征占用林地事件125起,排查能涉及涉林违法行为45家矿山和10家探矿权企业可。共查处涉林行政案件27起,其中非法狩猎野生动物案件4起,违法侵占林地案件18起,滥伐林木案件4起,毁坏林木案件1起;刑事移送案件11起,年累计处罚金额368.19万元。
(2)2024年,我局积极筹划,精心准备,定期开展了“世界湿地日”“3.3世界野生动植物日”“5.22生物多样性日”“4.1-4.7爱鸟周”“11月野生动物宣传月”活动,在城区居民聚集的百姓大舞台进行不间断播放宣传视频,在乡镇赶集日集中的市场悬挂宣传横幅、发放野生动物保护方面的规章宣传手册,普及野生动物方面的法律、法规,并且还有针对性地强化候鸟保护宣传教育,积极解答群众的疑问,倡导文明的生活方式,养成健康文明的饮食习惯,不购买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不笼养野生鸟类,科学放生野生动物,鼓励举报非法捕猎、贩卖野生动物和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等违法行为。以上主题日活动,共悬挂横幅18条,发放宣传手册4300余份,宣传礼品500多份,接待群众咨询20余人次。2024年度野保站严格履行自身职责,坚决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活动,与全县各部门联合开展“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与“2024年清风行动”。一是在各乡镇赶集日集市居民集中的地方开展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宣传活动,重点宣传保护野生动物的重要意义和相关法律法规,二是对农贸市场、饭店等展开排查,着重检查经营人员是否存在非法加工,经营、销售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与我县其他部门合作集中开展破案攻坚战、清理攻坚战等一系列集中整治行动,截至目前累计出动执法车次11次,出动人员40人次,累计开展巡查排查17次。三是充分发挥乡村两级林长以及护林员作用,加强自然保护地、林区林地、江河湖泊等区域的巡护值守,引导广大群众杜绝在野生动物繁殖季节、越冬、迁徙季节的狩猎、捕捉等违法行为,及时发现、报告和制止非法猎捕野生动物行为。
(3)针对下发的2024年第1-2期国家级、省级森林督查疑似图斑,及时组织森林督查抽调的局机关16名技术员进行现地核查技术及系统填报规范化培训。采用全面现地核实、举证,结合档案资料,厘清所有森林督查判读图斑情况,是否为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林木采伐、开垦林地等变化内容;对疑似违法图斑,收集相关的举证材料,对确认未经审批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图斑,查明查处情况。完成外业工作后及时根据图斑判读情况进行系统填表。系统数据显示,2024年第1-2期国家级森林督查疑似图斑共192个(其中1期129个,2期63个),省级森林督查疑似图斑共535个。今年县林长办共计下发督办函和工作提示单28份,涉及问题图斑160个,其中上报国家问题图斑5个,省级问题图斑6个。经技术人员现地核实、举证,结合经营管理资料,核实违法图斑问题主要为无证采伐林木、超证采伐林木等。我县在认真贯彻上级主管部门文件和会议精神的基础上,成立了分宜县林业局“护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并召开全县“护绿”专项行动动员会,会上对“护绿”专项行动的具体工作进行了全面的部署,要求相关科室进一步提高认识,举一反三,切实做好专项行动各阶段工作。强化自查自纠。自召开专项行动工作部署会议之后,在局机关、各乡(镇)设置举报箱11个,并公示举报电话。结合森林督查变化图斑,紧盯重点问题,对涉嫌违法图斑进行调查核实,对涉案林草地应收尽收,力争各类破坏林业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清除到位。强化跟踪问效。在强化内部整治工作的基础上,县林业局依托“林长+警长+检察长”工作机制,联合县检察院和县公安局,通过上级转交、同级移送、群众举报的基础上梳理典型案例,严厉打击盗伐、滥伐林木等涉林违法犯罪行为。自“护绿”行动开展以来,已自查违法线索5条,分别为4起疑似破坏天然林,1起疑似毁林种茶种果。
二、特色亮点
1、坚持高位推动。按照县人民政府《关于赋予乡镇街道首批县级审批服务执法权限的通知》分府发[2020]6号文件要求,我局积极主动将六项赋权乡镇事项下放,将2024年部分林业行政案件线索转交至各有关乡镇侦办,并积极配合乡镇执法人员进行案件侦办协助。为提升乡镇对林业行政案件的办案能力,我局派遣经验丰富的执法人员一对一手把手教学,有效提升了各乡镇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和水平。
2、强化行刑司法衔接。完善建立了林业行政执法和县公检法三家刑事司法联席会议机制,坚持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规范案件移送存在的矛盾问题,提升涉林案件司法衔接工作的高效顺畅,构建行刑无缝衔接体制,有效加强了林业执法与公安、检察、法院在信息共享、线索移交、提前介入、诉讼协助等方面的全方位合作。
3、着力普法宣传到位。化宣传引导,切实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各级各类媒体及各级简报、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广泛宣传我县林长制工作典型经验和创新举措,积极开展《林长制工作规范》宣传贯彻落实年活动,形成保护林政资源和河湖保护管理的良好氛围。在森林防火宣传上,贯彻落实“预防在先、发现在早、处置在小”的工作要求。在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上,持续巩固3月3日世界野生动植物日,“4月爱鸟周”和11月野生动物保护月宣教活动的成果,定期开展相关宣传活动,让居民群众切实了解到野生动植物保护对生物多样性的重要性。定林改政策宣讲计划,领导班子不定期带头下到乡镇、村委进行宣讲,扩大深化林改政策的知晓率,彻底搅动基层干部工作积极性、林农参与主动性。
三、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1、偏重于完成日常事务和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对森林资源管护的新情况、新问题缺乏深入调研,对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没有行之有效的举措。
2、执法队伍发展不均衡,老同志有经验但文化水平偏低,年轻的同志有文化但处理问题的经验又不足。
3、护林员发现涉林违法行为能力不高。林长制专职护林员能力素质参差不一,有些护林员在巡护过程中,局限于防火防灾工作,没有认真去发现并上报毁林违法问题。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大林业综合执法力度。综合执法大队在打击破坏森林资源案件中,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对涉林案件中突出占用林地、乱砍滥伐林木、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打击,坚决遏制涉林违法犯罪行为高发态势。
(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针对我们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不足,我们在充分讨论、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系统地进行预案和改善,增强了可操作性,同时,我们进一步加大了各项制度的执行力度,严格照章办事,违章必究。
(三)加大湿地保护和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力度,继续做好野生动植物等生物多样性系列的宣传工作。持续推进绿盾专项行动整改“回头看”督导工作,做好自然保护地监管,落实责任主体,严防问题新增;加强监督管理,结合11月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专项行动,持续开展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专项行动,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严格野生动物管控举措;积极配合市林业局成立狩猎队,通过保险救助、成立狩猎队等措施保障林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强化林长制各项制度落实工作。继续推深做实林长制工作,严格遵守“三单一函”工作制度,落实林长巡林工作制度,加强部门联动,推动“林长+检察长+警长”工作机制落实,持续开展好《江西省林长制条例》贯彻落实年活动。加大对林长制护林员的督促力度,做好护林员日常巡护及毁林毁草事件的上报,发现一起,上报一起。
分宜县林业局
202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