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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章来源:分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6-01-25 12:17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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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分宜县住建局联系地址:分宜县开物大道228号1921室,联系电话:0790—7139921,邮编:336600,电子邮箱:fyjsj001@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上级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我局中心工作,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持续深化公开内容,优化公开平台,强化监督保障,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本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总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始终将主动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主渠道,聚焦主责主业,不断拓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全年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共计90余条。一是及时公开住建领域政策法规,同步配发图文、视频等多元化解读材料,提升政策知晓率。二是全面公开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质量安全等信息。三是规范公开财政预决算、政府采购等信息。四是依法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信息,强化社会监督。所有主动公开信息均做到内容准确、及时、规范。

(二)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年度,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2,依法办结11件,结转下年办理1件。申请内容主要涉及工程项目审批信息、规划许可细节等方面。已完成的申请均依法依规按时办理。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发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申请渠道畅通,办理流程规范。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全过程管理。一是健全制度体系。修订完善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主动公开目录,确保信息管理有章可循。二是规范信息发布流程。严格执行“先审查、后公开”和“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确保公开信息准确、安全。三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对全局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系统梳理,及时清理失效文件,并在网站集中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坚持以平台建设为抓手,提升公开实效和用户体验。根据单位职责及需要,调整我单位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目录,重新调整了栏目分类。

(五)监督保障情况

强化监督保障是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落地见效的关键。一是健全工作机制。调整充实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责任室和具体工作人员,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将政务公开纳入年度工作要点,与业务工作同部署、落实检查。二是严格工作考核。将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结果与评优评先挂钩,有效激发工作积极性。三是本年度未开展社会评议。四是明确各环节责任,对因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依规严肃追究责任。本年度未发生因政务公开工作不到位被问责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485.2045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2

0

0

0

0

0

1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0

0

0

0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0

0

0

0

0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1

0

0

0

0

0

1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5年度我局的政务公开工作主要存在以下几点问题:一是个别信息公开不及时;二是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变动导致业务不熟;三是规范性政策文件解读形式单一。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是每月组织一次信息更新情况专项排查,对发现的超期未更新问题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时限与整改标准,实行销号管理;二是建立“老带新”帮扶机制,由经验丰富的工作人员对新任职人员进行不少于1个月的一对一指导,助力快速熟悉业务;三是打破单一文字解读模式,根据政策类型与受众特点,综合运用“图文+问答+视频”等多种形式开展解读,确保不同受众都能准确理解政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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