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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宜县审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章来源:分宜县审计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6-01-25 19:41  责任编辑:分宜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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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宜县审计局

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分宜县审计局联系地址:分宜县钤东街道广府路6号841室,联系电话:0790—5881622,邮编:336600,电子邮箱:fysjj2008@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分宜县审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精神,严格对标县政府工作要求,立足审计监督主责主业,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审计业务深度融合、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我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累计公开信息21条,内容涵盖大类:一是财经信息,包括部门预决算、审计结果公告等共6,清晰呈现部门资金使用等关键内容,保障社会公众对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知情权、监督权二是政策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共1,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推动社会各界准确理解审计法规,营造依法审计、依规办事的良好氛围;三是政府开放月活动情况,包括活动方案、成效总结等共1搭建审计机关与群众之间沟通桥梁,让公众近距离了解审计工作,消除信息壁垒,审计社会认知度与公信力得到提升;四是人事信息1条,及时公示领导班子分工调整情况,保障干部群众知情权,权力运行更加透明规划计划,包括年度审计工作要点、重点任务安排等共12明确年度审计工作重点、任务目标与实施路径,便于被审计单位提前对标自查、主动配合工作,便于社会各界清晰掌握审计工作方向,更好地支持、监督审计工作开展,助力审计机关精准发力

(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截至202512月31日,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1,无法提供1件,此申请已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5年度我局持续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应公开,尽公开”,一是规范发布审核,“三审三校”制度,对拟公开信息逐一严把政治关、政策关、保密关、内容关,杜绝错漏、泄密等问题。二是开展存量信息清理,对2022-2024年发布的历史信息进行全面核查,修正错误内容、补充关联链接,提升信息准确性。三是强化内容管控,明确信息发布范围,确保公开内容合规准确,符合审计专业性要求。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25年,我局优化整合公开载体,筑牢“政府官网”核心平台。升级县政府门户网站审计信息公开专栏,规范设置目录分类,确保信息检索便捷。

(五)监督保障情况

2025年,我局多措并举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保障,确保各项工作规范有序推进。对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体干部年度考核。定期开展巡检维护,确保各平台信息同源一致、安全规范运行。定期组织专人进行自查,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本年度未开展社会评议;无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1.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深度不够,内容有待进一步细化;

2.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有待提升,对复杂信息公开边界的把握不够精准。

(二)改进措施

1.深化重点领域公开,细化公开内容。明确重点公开范围,聚焦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民生资金审计、重大项目审计、国有企业审计等群众关切的重点领域,梳理公开清单,明确公开内容、公开时限和公开标准。

2.强化能力建设,通过专题培训、案例研讨等方式,提升工作人员政策理解、信息编辑和保密审查能力,确保公开工作提质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年度工作要点的落实情况

紧扣审计主责主业,聚焦财政预决算、重大政策落实跟踪审计、民生审计等重点领域,严格落实年度公开要点。全年主动公开审计法规、部门预决算等信息,做到公开内容与审计业务深度融合,确保公众清晰知晓审计监督重点及成效,保障群众知情权与监督权。本年度我局公开工作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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