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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宜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章来源:分宜县医疗保障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5-01-20 10:38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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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分宜县医疗保障局联系(地址:分宜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409室,联系电话:0790—5881683,邮编:336600,电子邮箱:ybj5881683@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分宜县医疗保障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疗保障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按照国家、省、市医保工作部署和要求,攻坚克难、真抓实干,各项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4年分宜县医保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47条。其中:社会公益事业及重点民生领域信息34条。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2024年我单位未收到申请公开事项,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深入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安排专职人员对信息平台实施管理。在发布信息过程中,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其他相关法规,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同时,强化对政府信息的日常监测和检查,及时发现、整改错敏字、错误链接等问题,严格把控信息公开的质量。及时完成第三方抽查检测发现问题的整改,举一反三,以整改促提升。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加强网站版面和内容检查,增强信息发布及时性。统筹管理不同信息公开栏目,确保相关栏目公布信息的协同性,不断提升主动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分管领导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派专门人员负责该工作。对公开工作实行严格的考核问责,确保工作得到落实。本年度未开展社会评议、无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一是公开信息的时效性不够强;二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质量都需要加强;三是政务公开工作的干部队伍需要加强,内部协调配合有待提高。

(二)改进情况: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坚持把政务公开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树立抓政务公开就是抓稳定、抓政务公开就是保障民生的理念,充分利用政务公开渠道,让群众及时知晓医保各项工作部署,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二是进一步规范公开标准。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决策和措施,行政机关权力运行过程、行政机关办事时限,主动公开让群众知晓,做到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三是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加强日常监测、问题反馈,定期开展公开效果评估和工作调度。强化政务公开队伍建设,加强业务人员培训,提高业务人员能力素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二)年度工作要点的落实情况

根据《2024年江西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了省、市、县关于深化政务公开的工作要求,加快转变政务公开职能,深化了重点民生领域信息公开,做好了医疗救助、医保监管、医疗保险等方面信息公开,提高了政策发布解读实效,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扩大政务开放参与,更好发挥以公开促落实、助监督、强监管、优环境的功能作用,不断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加快建设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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