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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宜县民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章来源:分宜县民政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5-01-24 17:08  责任编辑:分宜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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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宜县民政局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分宜县政府门户网(www.fenyi.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分宜县民政局联系(地址:分宜县开物大道288号县政务服务中心1707办公室,联系电话:0790—5811646,邮编:336600,电子邮箱:fymzj5811646@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县民政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禁毒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相关要求,立足引导群众、服务群众,坚持以党的建设为引领,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做好民政工作,并在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内容生产、提升造血能力等方面重点突破,取得明显成效。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2〕8号)的要求。同时积极对上级文件要求明确目标任务,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及时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推进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一)主动公开

聚焦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福利、社会组织管理等重点工作,扎实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力度。全年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共117篇。举办“政府开放日”专场活动1次,邀请群众代表参观我县“家门口”养老建设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

不断推动依申请公开标准规范化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依法依规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2024年县民政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处理政府信息公开1件,未引发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事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制度和审查管理,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加强信息发布前审核,确保发布的信息规范、及时、完整、正确。优化规范性文件动态管理工作,重新梳理并上传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将失效文件撤稿。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通过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主动公开内容进一步聚焦民生重点领域,通过“12345”便民服务热线进一步深化政民互动。及时宣传公开民政工作信息,进一步拓宽了社会公众了解民政政策的渠道。

(五)监督保障

坚持树牢底线思维,强化风险意识,依法满足人民群众的合理需求,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做好信息公开的审核和舆情检测,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2024年本年度未开展社会评议、也未出现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政策解读的实用性和针对性有待进一步提升。在探索如何用简洁生动的语言解读政策性强、专业化程度高的政策方面做得还不够。二是网站部分栏目更新有待加强,如党建专栏和经验交流专栏更新频率较低。

针对不足,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县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要求,一是加强信息解读质量,多采用问答的形式提升群众对政策的理解度;二是根据工作实际不断优化网站栏目,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年度工作要点的落实情况

2024年,我局结合民政工作实际,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持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开展。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围绕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精准发力,梳理汇总涉及困难救助、“一老一小”福利、残疾人两补等相关政策,编制相关政策文件汇编;强化政民互动参与,全年累计受理12345热线平台咨询服务56次,办结回复率达到100%,用心搭建与社会公众沟通桥梁,组织开展“参观‘家门口’养老建设”主题“政府开放日”活动,邀请政协委员和热心群众“零距离”感受发展为民、服务为民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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