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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章来源:分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5-01-23 09:11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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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11日至12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分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地址:分宜县开物大道2281921室,联系电话:07907139921,邮编:336600,电子邮箱:fyjsj001@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分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始终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目标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群策群力落实上级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决策部署。今年以来,分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坚持以“公开是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加大公开力度,拓宽公开领域,深化公开内容,形成上下联动体系,促进政务公开工作走深走实。

(一)主动公开

2024年以来,我局在分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共主动公开62条政府信息,主要围绕群众关心的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工程质量监督、工程竣工和我局其他有关文件等信息。其中,我局就2个政策文件征求了公众意见并反馈了意见采纳情况,发布了管理信息2条,服务信息1条,住房保障信息10条,重点领域信息14条,我局其他有关文件31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全年我单位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含上年结转0),依法办结3件,结转下年办理0件,其中自然人3件,法人或其他组织0件,按时答复率100%,确保我单位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依法依规。2024年我单位有0起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单位全面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发布前进行严格审核及校对,发布后进行回顾检查,确保公开信息无误。维护并更新了《分宜县农村危房改造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针对过期文件进行了替换和删除。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根据单位职责及需要,调整我单位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目录,重新开设公告栏目。及时清理已关停的政务新媒体账号,本年度注销了“分宜房管”微博账号。

(五)监督保障

积极参与政务公开工作培训,针对需要整改的问题做到立行立改,及时开展问题回头看。本年度未开展社会评议无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4年度,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虽逐渐完善,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不规范,存在排版、编号不规范等情况。二是缺乏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的认识,未及时反馈采纳社会意见的情况。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专职人员工作培训,组织学习《江西省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西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的通知》。二是召开干部大会,组织单位全体员工学习《江西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和《江西省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定》,加强规范性文件事前征求公共意见,事后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加强构建透明的政府决策环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年度工作要点的落实情况

我单位严格按照《2024年江西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文件要求落实政务公开工作,确保各类信息能够按照规定的时限和范围,及时、准确、全面地予以公开,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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