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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分宜生态环境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章来源:新余市分宜生态环境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5-01-20 10:50  责任编辑:新余市分宜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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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分宜生态环境局联系(地址:江西省新余市分宜县岭北东路209号,联系电话:0790—5811764,邮编:336000,电子邮箱:fyhbjdzb@sina.com)。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一是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重点围绕生态环境质量、污染防治攻坚战碳排放量、土壤污染风险管控等群众关心的方面,及时公开相关工作进展、成效等信息。累计公开全年空气质量信息12条;关注全县地表水环境质量,发布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2条,全年地表水水质状况1条。二是聚焦重点工作信息公开。通过“分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公示公告类信息100条,围绕“三大攻坚战”,发布环境执法检查信息3条,污染综合防治信息7条,季度环评审批工作进展4条。聚焦“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发布信息公开4条,及时、全面公开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情况。三是加强财经信息公开。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决算及相关报表公开,累计公开3条财政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度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严格依据省市县有关要求,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和政府网站的作用,政务新媒体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政府网站安排专人审核信息发布情况,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深化政务新媒体平台建设,充分发挥“新余市分宜生态环境局”微信公众号的宣传阵地作用,及时向公众公开生态环境领域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五)监督保障情况

加强网站维护,不断强化网站安全防范,保障网站安全;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做好信息公开的审核和舆情检测,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本年度未开展社会评议,无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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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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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2024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的差距,主要表现为:一是主动公开意识不高,存在部分信息公开滞后的情况。二是政务公开工作的干部队伍需要加强,内部协调配合有待提高。三是政策解读形式单一,主要以文字为主。

(二)问题改进情况

一是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积极性与主动性,及时公开政务工作信息。确保政务公开内容全面、准确。二是切实加强工作对接。压实责任,细化政务公开内容分解表。指定专人管理政务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加强与业务部门的对接,及时、高效、准确更新工作动态信息,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效率。三是丰富政策解读和政务公开内容的形式。充分听取群众的意见,加强便民化信息以及群众高度关切内容等信息的更新,丰富公开内容,以图文并茂、视频等喜闻乐见的形式提高群众的阅读兴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和总金额,以及实际收取的总金额均为0。

(二)年度工作要点的落实情况

2024年度,分宜生态环境局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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