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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宜县公安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章来源:分宜县公安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4-01-29 19:14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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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宜县公安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分宜县公安局联系(地址:分宜县广府路8号,联系电话:0790—5881264,邮编:33660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分宜县公安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的相关文件指导要求,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紧密结合公安职责,立足政策解读、决策公开、执法公开、治安管理、财经信息、建议提案办理、重大领域信息、回应关切等方面,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推动公安工作和管理服务更加透明规范。

(一)主动公开情况

综合运用门户网站、媒体平台、微信公众号、宣传活动等多种渠道,不断推动公开内容聚焦重点,公开方式统一规范,切实做到“应公开尽公开”,着力提升主动公开效果。县公安局按规定对有关信息予以主动公开,主要通过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等形式进行公开。公开内容以工作动态、业务信息为主。 2023年共主动公开信息95条,其中人事信息3条、政策文件(政策解读)5条、财经信息30条、工作动态57条。在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公安要闻、基层警讯等栏目共发布信息300余条。积极用好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等媒介,具体介绍公安要闻、基层动态,让群众进一步了解公安工作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大力提升公开工作质量,依法保障公众合理信息需求,及时更新本单位政府信息指南,列明各类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依法保障申请人合理信息公开需求。2023年我单位未收到申请公开事项,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制定完善了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动态调整机制。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坚持先审后发,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等。    

(四)平台建设方面

加强门户网站的建设和维护,加强网站版面和内容检查,增强信息发布及时性。统筹管理不同信息公开栏目,确保相关栏目公布信息的协同性。形成了资料三级审核把关制度。对信息公开网栏目进行优化。

(五)监督保障

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深入研究部署加强平台建设、业务建设和能力建设,切实提高工作实效。明确分管领导负责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派专门人员负责该工作。同时,不断强化网站安全防范,保障网站安全。本年度未开展社会评议;无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74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88

行政强制

87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5.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件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3年度未收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政策解读方面还有待加强;政策解读方式还是以文字解读为主,图表、图解相对较少,动漫、音视频等展现方式运用还不够多。

(二)问题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将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回应群众期待。一是继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特别是对涉及公共利益、群众权益、民生福祉等方面的政策文件做到及时更新。二是完善解读回应工作机制,实行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三同步”,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政策解读,全面提升政务公开质效。三是持续加强平台建设,增强互动回应,创新服务功能,畅通交流渠道。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年度工作要点的落实情况

2023年,全县公安机关紧紧围绕年初制定的“12345”工作思路,聚焦“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目标要求,加压奋进保平安、铆足干劲求突破,圆满完成各项工作要点任务,治安形势持续向好,治安指标实现“两降三升”,刑事警情数、治安警情数均同比下降,刑事案件破案数、传统侵财案件破案数和破案率均大幅上升。收获了累累硕果,被省厅授予集体二等功,蝉联全市公安机关绩效考核“四连冠”,一大批先进集体和个人受到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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