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宜县司法局:
你单位《分宜县司法局关于恳请刻制并启用“分宜县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监督局”印章的请示》(分司发〔2024〕26号)已收悉。经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推进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同意你单位刻制“分宜县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印章。
二、印章刻制后,由你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启用并负责日常保管,请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规范使用印章。
此复。
分宜县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