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605210001-2022-08271 | 信息分类: | 政策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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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发文日期: | 2022-04-25 | |
发布机构: | 县农粮局 | 生成日期: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时间: | ||
文号: | 关键词: | 补充规定,宜县,收购处置,农粮,处置有关,有关事项, | |
名称: | 【文字解读】《分宜县政策性粮食收购处置有关事项的补充规定》 |
分宜县政策性粮食收购处置有关事项的补充规定政策解读
《分宜县政策性粮食收购处置有关事项的补充规定》(以下简称《补充规定》)已经发布,为进一步便于社会各界理解政策,现主要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主要内容以及文件实施后的效果进行解读。
一、政策起草的背景及过程
在省委、市委、县委涉粮问题专项巡视巡察监督检查反馈意见中,对我县政策性粮食收购处置方面反馈了17个问题,其中对卫生不达标粮及溢余粮处置反馈了8个问题,为完成涉粮问题专项巡视巡察监督检查反馈中的政策性粮食收购处置问题的整改,特制定该《补充规定》。前期征求公众、相关单位及司法部门意见,经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审议通过,并于2022年4月25日以县政府办公室名义正式印发。
二、出台目的及政策依据
文件出台的目的是为进一步规范我县政策性粮食收购处置,强化政策性粮食管理,完善相关政策,根据《粮油仓储管理办法》、《分宜县县级储备粮管理办法》、《分宜县超标稻谷临时收购处置实施细则》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而制定的相关补充文件。
三、文件的主要内容
《补充规定》共十条,对政策性粮食的种类和收购存储企业进行了规定,对政策性粮食的质量、入库、出库、储存、管理、费用、处置和监管等工作提出了要求,确保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保护种粮农民利益,
1.严把政策性粮食收购入库质量
认真落实政策性粮食收购任务,保证粮食收购有序进行,严把质量关。一是在粮食收购过程中,对入库的粮食在质量安全检测规定上要求更严格,必须一车一检,每车必检,每张入库单后附检测数据。二是在粮食收购结束后,要聘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对收购入库的粮食进行检验,出具检验报告。
2.按程序做好溢余粮的处置
对溢余粮的处置方式和收入作了详细规定。出现溢余粮,必须按程序进行处置,再由县财政部门进行审核,建立健全储备粮库存实物台账,认真记录,做到储备粮账账相符、账表相符、账卡相符、账实相符。出现溢余粮要在保管账、统计账、财务账中如实反映,防止出现“小粮库”、“小金库”问题。严格规范储备粮储存管理和购销程序,切实防范廉政风险。
3.加大粮食监管力度
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强化管理监督,形成监管合力。粮食主管部门依法认真履职尽责,强化对地方储备粮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的日常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立即纠正处理。对于违纪违规问题,监管部门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强化问责追究执行力度,维护法规制度的严肃性。特别是对卫生不达标粮严格监管,确保卫生不达标粮食不流入口粮市场。
四、文件实施后的效果
《补充规定》文件出台后,对政策性粮食收购处置有了更明确的政策依据,按照文件要求。2022年6月-10月我县完成省级储备粮轮换1030.418吨,县级储备粮轮换1806.273吨,处置2021年度超标粮16638.299吨、处置托市粮2526.967吨,2022年收购政策性临储粮早稻9173.261吨。从工作实际来看,《补充规定》更详细具体,具有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