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公共租赁住房公开摇号活动实施方案
为切实解决我县城镇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提高城区公共租赁住房使用效率,在现有城区公共租赁住房小区已清退的房源中进行房屋实物摇号配租,为了更好开展本次公共租赁住房摇号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摇号时间
2024年9月4日上午9:00点
二、摇号地点
分宜县自然资源局6楼会议室
三、摇号参与单位
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钤东街道办、钤西街道办
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城区各社区、家庭代表
四、现有公共租赁住房房源及房型
(1)房源
本次公共租赁住房集中摇号房源 138 套。其中:沁湖丽园小区 19 套,和美小区 7 套,岭南小区 11 套,文教巷小区 11 套,浒塘小区 13 套,阳光丽景小区 77 套。
(2)房型及面积
公共租赁住房户型为同一种类型,两室一厅一厨一卫,建筑面积50平米左右,具体建筑面积以测绘面积为准。
五、摇号对象
本次参与公共租赁房屋实物配租对象,已在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领取了货币补贴低收入家庭共431户。
六、分配原则
1.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
2.坚持公开摇号配租原则。
3.2024年第二季度享受住房货币补贴的低保户家庭只能选择申请一套公共租赁住房。
4.本次未中签实物配租的住房补贴的家庭将按照轮候顺序号顺延配租。(轮候家庭必须为正在享受住房货币补贴的对象)
七、分配方式
根据《分宜县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的意见》(分府办字[2014]54号)文件精神,本次公共租赁住房分配采取公开摇号配租的方式。公开摇号配租是指对经过审核合格的公共租赁住房对象和房源进行摇号匹配中签配租。
八、工作职责
县住房保障中心组织摇号活动。
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工作人员现场监督摇号程序及公布摇号结果。
县钤东街道、钤西街道分管领导、各社区工作人员及参与摇号配租见证摇号程序及摇号结果。
九、摇号程序及方法
1.本次参与摇号的房源有138套,将审核合格的431名家庭申请人姓名在摇号前输入摇号电脑,其名单已在分宜县人民政府网公示。
2.将待摇号分配的房号及地址全部输入电脑。
3.以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名单为准,按键代表启动电脑以滚动房源号的方式进行摇号匹配中签配租。
4.由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和钤东、钤西街道办工作人员按键,共摇号产生 9 组 138 个实物配租号,每组产生 50 个配号(即实物配租号和轮候号)。实物配租号和轮候号一旦电脑摇出产生后,当场打印、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工作人员当场公布。
十、交房时间
摇号中签家庭须在2024年9月9日至10月30日持本人及家庭成员户口本、低保证(含领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保障房股室办理交房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房屋实物配租资格。
十一、其他事项
摇号产生的实物配号不得进行转让。如配租家庭在交房期间内未办理交房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五年内不得再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
分宜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2024年8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