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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3605210001-2026-01702

信息分类:

意见征集

内容分类:

发文日期:

2025-12-15

发布机构:

分宜县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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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宜县商务局关于征集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的公告

分宜县商务局关于征集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5-12-15 1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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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按照《江西省商务厅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江西省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商务建设字〔2022〕169号)、《新余市商务局新余市财政局新余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新余市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余商字〔2022〕42号)等文件要求,现在全县范围内广泛征集2025年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补入库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一、征集范围

实施主体以在本县投资建设符合申报范畴的项目,所申报项目未获有其他财政资金支持。申请入库的项目需在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开工,2026年底前竣工验收,项目申报企业、单位应有独立、健全的财务核算和管理制度,财务管理规范,信用记录良好,近5年来无违法违纪行为,近3年内未发生过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二、支持方向

(一)补齐县域商业基础设施短板。支持商业基础设施建设,整合邮政、供销、快递等资源,积极引导支持大型商贸流通和连锁经营龙头企业下沉资源,建设改造县级综合商贸服务中心、县级物流配送中心。

1.提升县城商业设施。建设改造县级综合商贸服务中心和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强化县城综合商业服务能力,推动县乡村商业联动转型升级。按照市场化原则,倡导充分竞争,鼓励发展电影电玩、健身娱乐、康养休闲、育儿早教、商旅融合等新业态,满足县城商品和服务多元化消费需求。大力补齐中心仓、前置仓、分拨转运仓等物流仓储设施短板。支持城市流通企业拓展农村市场,共建共享仓储等设备设施,示范带动中小企业发展。

2.改造乡镇商贸中心。鼓励企业通过自建、合作等方式,以乡镇集贸市场、中小型商超等为基础,建设改造一批乡镇商贸中心,推动购物、娱乐、休闲等业态融合发展。充分考虑消费水平差异,力争商品品类齐全,高中低档商品分类分区、错位经营,有条件的可配套建设餐饮、图书、健身、停车场等专区,力求“设立一个点位、繁荣一片区域”。

3.改造农村商业网点。在具备条件的行政村,鼓励支持电商、物流、连锁商贸流通企业通过特许加盟、联营联销、供应链赋能等方式,改造提升现有夫妻店、小卖部等传统网点,发展新型乡村连锁便利店,为农民提供日用生活必需品、基本农资等商品购买以及电商、快递收发、生活缴费、农产品上行、涉农信息等服务,满足农民便利消费、就近销售需求。鼓励和支持邮政企业建设综合服务站点,并与乡村便利店实现寄递收发等资源、功能、服务整合共享。

(二)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发挥县城和乡镇物流枢纽作用,支持建设改造一批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和乡镇快递物流站点,完善仓储、分拣、包装、装卸、运输、配送等设施,提升公共存储、加工分拣、共同配送、信息服务等功能,增强对乡村的辐射能力。整合县域邮政、供销、快递、商贸等物流资源,发挥连锁商贸流通企业自建物流优势,融合供应商、实体零售门店、网络零售的配送需求,面向连锁超市、百货店、专卖店、专业店等各类终端,开展日用消费品、农资下乡和农产品进城等物流快递共同配送服务,降低物流成本。

(三)改善优化县域消费渠道。引导大型流通企业下沉供应链,布局一批县域前置仓、物流仓储等设施,提供直供直销、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库存管理等服务,让农民直购好产品、新产品。鼓励本地商贸流通企业组建联合采购平台,加大农村地区商品投放力度。

(四)增强农产品上行功能。引导商贸、电商、快递、物流企业围绕农村产品上行,建设分拣、预冷、初加工、配送等商品化处理设施,加强标准和品牌应用,提高农村产品商品转化率。重点支持新余蜜桔、苎麻、有机米、高产茶油等优质特色规模农产品商品化处理设施。

(五)提高县域生活服务供给质量。引导农村邮政、供销、电商、商贸流通企业从传统批发、零售向综合性服务转变,开发综合服务网络平台,整合购物、订餐、家政、职介、租赁、同城配送等服务,提高社区、村镇生活服务的便捷性和服务质量。支持商贸流通、电子商务、生活服务相关企业投资现代农业、乡村旅游、加工制造等特色产业,推动商旅文体等一体化业态聚集,提高综合服务能力,实现跨界融合,增强服务业推动生产、促进流通扩大消费的功能流通、扩大消费的功能。

三、项目申报流程

按照企业报名情况,商务局对每个报名企业进行实地遴选初审,确定遴选入围的企业后,通知企业提交项目投资的有效材料。建设完成后由商务牵头成立验收小组进行项目验收,并在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四、资金安排

按照相关资金管理使用规定,统筹安排国家财政补助资金,采取项目法方式对实施项目主体给予奖补。

1.资金支持比例和上限。对县级物流配送中心项目补助比例不高于总投资额的30%,单个项目补助资金不超过300万元;对乡镇商贸中心项目补助比例不高于总投资额的30%,单个项目补助资金不超过100万元。

2.负面清单。县域商业补助资金不得用于征地拆迁,不得用于支付罚款、捐款、赞助、投资、偿还债务以及人员经费和工作经费。加强资金项目衔接,已接受国家发展改革委具体安排的中央基建投资事项、农业农村部具体安排的产地冷链设施、中央财政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不得再给予县域商业补助资金支持;对于已获其他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请或安排支持。此外,应充分利用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等购建的设施设备等购建的设施设备,增强工作的延续性。

五、征集时间:

2025年12月15日-2026年1月1日。

六、项目报名

地址:分宜县商务局

联系电话:0790-7139152

分宜县商务局

2025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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