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质量监督中止、恢复、终止等工作流程,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规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工作规程》和《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及规定,结合本县实际,县住建局起草了《关于进一步明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终)止施工安全质量监督工作流程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为保障项目建设相关单位及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文件草拟质量,根据相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4月7日至2025年4月22日,相关意见和建议可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分宜县住建局。地址:江西省新余市分宜县开物大道288室分宜县政务服务中心大楼1918室(邮编:336600)。来信请注明“关于《关于进一步明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终)止施工安全质量监督工作流程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字样。
2、通过电话方式,联系电话:0790-7139950
3、形成书面材料签字或盖章发送至邮箱fyjsj001@163.com。
《关于进一步明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终)止施工安全质量监督工作流程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一、文件起草的背景与依据
为规范我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质量监督中止、恢复、终止等工作流程,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规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工作规程》和《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及规定,结合本县实际,县住建局起草了《关于进一步明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终)止施工安全质量监督工作流程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二、文件的主要内容
规范我县纳入安全质量监督项目的安全质量监督行为,明确三个手续办理流程及责任主体,分别是中止工程安全质量监督办理流程、恢复工程安全质量监督办理流程和终止工程安全质量监督办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