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看政务>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行政管理与服务>决策公开>意见征集

号:

3605210001-2025-04050

信息分类:

意见征集

内容分类:

发文日期:

2025-04-07

发布机构:

分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生成日期:

生效日期:

废止时间:

号:

词:

称:

【意见征集】《关于进一步明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终)止施工安全质量监督工作流程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意见征集】《关于进一步明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终)止施工安全质量监督工作流程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发布时间: 2025-04-07 09:27
打印 字号:

为规范我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质量监督中止、恢复、终止等工作流程,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规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工作规程》和《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及规定,结合本县实际,县住建局起草了《关于进一步明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终)止施工安全质量监督工作流程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为保障项目建设相关单位及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文件草拟质量,根据相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4月7日至2025年4月22日,相关意见和建议可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分宜县住建局。地址:江西省新余市分宜县开物大道288室分宜县政务服务中心大楼1918室(邮编:336600)。来信请注明“关于《关于进一步明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终)止施工安全质量监督工作流程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字样。

2、通过电话方式,联系电话:0790-7139950

3、形成书面材料签字或盖章发送至邮箱fyjsj001@163.com。

《关于进一步明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终)止施工安全质量监督工作流程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一、文件起草的背景与依据

为规范我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质量监督中止、恢复、终止等工作流程,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规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工作规程》和《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及规定,结合本县实际,县住建局起草了《关于进一步明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终)止施工安全质量监督工作流程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二、文件的主要内容

规范我县纳入安全质量监督项目的安全质量监督行为,明确三个手续办理流程及责任主体,分别是中止工程安全质量监督办理流程、恢复工程安全质量监督办理流程和终止工程安全质量监督办理流程。

关于进一步明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终)止施工安全质量监督工作流程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下载页面,目前不支持IE,或360兼容模式

关联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