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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3605210001-2025-01614

信息分类:

优化营商环境

内容分类:

发文日期:

2024-11-02

发布机构:

分宜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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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提升安评能评环评等涉企审批及要素保障优化园区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分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提升安评能评环评等涉企审批及要素保障优化园区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11-02 1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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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提升安评能评环评等涉企审批及要素保障

优化园区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园区)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一号改革工程”,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关于进一步提升安评能评环评等涉企审批及要素保障优化园区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分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12日

依申请公开

关于进一步提升安评能评环评等涉企审批及

要素保障优化园区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精神,推动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一号改革工程”走深走实,持续擦亮“容宜办”政务服务品牌,切实解决安评、能评、环评等涉企行政审批及要素保障方面问题,以“政策最优、成本最低、服务最好、办事最快”营商环境赋能“工业强县”战略,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依法行政。积极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立足职责依法依规开展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在守牢安全生产、生态环境、食品安全等底线前提下,积极落实“首违不罚”“轻违免罚”事项,动态公布和更新事项清单,以良法善治护航企业发展。

(二)坚持自我革命。以刀刃向内的决心和自我革命的举措,通过压缩时间、容缺办理、开通绿色通道等方式,利用数字化、智慧化系统线上线下渠道,实现企业办事“只跑一次”“一次不跑”,做到时限最优、审批最快、服务最好。持续破解“吃拿卡要”等顽瘴痼疾,做到服务企业“门好进、脸好看、事好办”。

(三)坚持靠前服务。在立足职责履行审批权限同时,更多站在企业和群众角度考虑问题,对企业开办、经营、管理、纳税、安全生产等方面可能遇到的问题及时提醒、靠前服务,实现将“事后监管”向“事前提醒”转变。坚持平等待企、尊重待人,着力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在全社会营造尊商重商良好氛围。

二、重点措施

(一)提升项目预审备案质效

1.完善预审流程。为确保项目预审规范性和严肃性,各项目预审工作组成员单位应按照职责认真履职,出具预审意见应明确“同意”或“不同意”等具体意见,对预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出针对性建议并靠前化解,同时积极做好预审工作组安排的其他事项。县开放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预审工作组织协调跟踪,适时梳理汇总、督办、落实预审中的问题并提交县长办公会推进,确保预审会高效高质。(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分宜工业园区及涉及预审单位)

2.降低备案成本。由工业园区牵头集中与第三方公司谈判,择优建立可研编制第三方公司库,免费为新落户工业园区的企业编制可研报告,所产生费用由工业园区承担(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分宜工业园区)

3.压减备案时间。企业在办理项目备案过程中若资料完善,由县行政审批局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审批。若不满足备案要求,县发改委、县行政审批局1个工作日内会商研究,并将结果和需要补充资料一次性及时反馈企业。(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行政审批局)

(二)提升涉企安全评价审批效率

4.履行告知服务。安评行业主管部门于项目预审会前的2个工作日内,指派专人详细了解企业项目工艺流程及行业分类,在项目预审会上告知企业流程及行业分类,并告知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其项目进行安全预评价,编制安全预评价报告;或自行对其建设项目进行安全条件综合分析,编制安全条件综合分析报告以及各方所需费用等情况。(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

5.精减审批时限。安全设施设计审查部门收到企业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书面答复告知办理情况,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因资料不完善等原因不予受理的一次性告知企业需补齐资料。(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

6.强化事中事后监管。项目落户后,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加强对项目现场指导,做好跟踪服务,及时纠正安全评价机构不规范执业行为并予以通报,督促中介机构提升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

(三)提升涉企节能评价审批效率

7.建立专班制度。针对工艺较复杂、能源消耗量较大,需要由省、市级部门进行节能审查的企业项目,由县发改委、县行政审批局成立专班实行一对一服务,全程协助至审查通过。(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行政审批局

8.强化跟踪服务。企业在资料完善的情况下,需县级层面进行审查的项目由县行政审批局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批复,需市级层面进行审查的项目由县发改委、县行政审批局协调市级部门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批复,需省级层面进行节能审查的项目由县发改委、县行政审批局协调在2个月左右完成批复。(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行政审批局

(四)提升涉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效率

9.加强项目环评管理。严格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实行一次性告知服务。对环境影响总体可控的17个行业45类项目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简化审批手续,提高审批效率。对工业园区内制鞋、纺织服装、服饰业,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家具制造业,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等六类建设项目实行环评“打捆审批”。(责任单位:分宜生态环境局)

10.优化审批流程。以压缩环评报告表审批为抓手,实行即来即受理、即受理即评审。环评报告表由原来的承诺审批时限3个工作日压缩至1个工作日(不含专家评审及公示时间)。在公示结束后第2天出具环评批复。精简审批材料清单,对所有送审项目取消标准确认函等文件,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对主要申报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条件的项目,实行容缺办理、限时补充。允许总量控制指标与环评审批并联办理,缩短办理时限(责任单位:分宜生态环境局)

11.共享数据成果。对工业园区扩区调区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在环评文件编制过程中不再单独开展项目环评现状监测,共享工业园区环境质量监测数据成果。实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技术评审费政府购买,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责任单位:分宜生态环境局)

12.落实靠前服务。为企业重点建设项目和技改项目落地开辟环评审批绿色通道,采取提前介入、靠前服务、容缺受理、查阅资料等方式,对每个项目委派专人跟踪帮扶,对已签约项目紧密跟进,发送工作提示。指导帮助建设单位做好环境影响评价服务和前期准备工作,全力支持和服务重点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分宜生态环境局)

(五)提升企业用水服务水平

13.提升供水质量。分宜银龙水务公司设立4支城区专业化供水安装队伍,企业可自行择优选择,提升供水安装质量。(责任单位:县水利局)

14.优化报装流程。企业用水报装时间整体精减,即用户报装压缩至0.5个工作日,勘察设计压缩至0.5个工作日,用户缴费、安装通水压缩至1个工作日,原则上2个工作日内完成企业用水报装服务。推行“企业用户线上办理、开通绿色通道、客户最多跑一次、服务精准化”报装接水办理模式,实行容缺办理,方便企业一次性办结。(责任单位:县水利局)

15.规范水费收缴。针对工业园区企业用水工程建设、安装费用按照国家最新定额下浮15%并告知企业。对原入驻企业欠缴水费不再通知新入驻企业,由分宜银龙水务公司安排专人对原企业及时催缴对企业用水工程建设及安装费用明细、无产权户用水合同履约金等服务费用,在行政服务中心办事窗口进行公示。(责任单位:县水利局)

(六)提升企业用电服务水平

16.优化办电服务。对于160千伏安及以下的小微企业可享受供电服务“三零”政策(零审批、零投资、零上门),并可实现“一次都不跑”;高压用户办电可享受供电服务“三省”政策(省时、省力、省钱),同时提供“容缺受理”服务,减少收资环节,仅需提供身份证及营业执照即可办理用电报装业务。对于160千伏安以上的高压企业用电新装除身份证、营业执照外,还需提供相关项目批复及许可证,其他流程一律由供电部门完成,并按业扩报装“三不指定”原则(不指定设计、施工和供货单位)办理,同时减少对相关设计、施工单位的收资资料。(责任单位:县供电公司)

17.开通绿色通道。企业内部配电工程竣工送电环节如确需紧急用电,可向供电部门申请送电绿色通道,供电部门将实行边收资、边验收,在最短时间内满足用户送电需求(责任单位:县供电公司)

18.规范电费收缴。对原入驻企业欠缴电费不再通知新入驻企业,由县供电公司安排专人对原企业及时催缴(责任单位:县供电公司)

(七)提升企业用气服务水平

19.精简办气流程。针对燃气报装,县燃气公司做到上门服务,报装环节精简为受理勘查和验收通气2个环节明确安装工期,符合简易安装程序的企业确保3-5个工作日完成,符合标准化接入程序的10-15个工作日完成。(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20.规范办气收费。严格执行发改部门批复的用气价格,燃气企业不得随意调整用气价格。工程安装费用在预算报价基础上统一降15%,企业围墙外的管道安装费用由县燃气公司承担(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21.强化供气保障。加强硬件设施建设,积极对接上游气源企业,提升城镇燃气企业储气能力。组建专业应急抢险和巡检队伍,配足应急抢险物资,建立完善停气、复气规章流程,保障供气管线平稳安全运行。(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三、保障措施

(一)规范名录管理。县行政审批局牵头负责中介超市运营管理,负责统一建立《分宜县中介服务机构库名录》,明确中介机构资质等级、服务承诺时限、参考价格、服务评价等信息,原则上半年更新一次,统筹中介超市等线上、线下渠道,为企业提供透明、便捷的中介服务选择。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对行业所属中介机构进行监管评价,要制定详细可操作的管理办法或细则,通过抽查、暗访等形式强化对行业中介机构运行情况日常监管,定期更新本行业中介机构服务评价、成交信息等,做到公开透明。(责任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县行政审批局)

(二)建立沟通机制。对企业普遍反映并经核实服务态度差、收费标准过高、报告质量较差、暗箱操作较多的第三方服务机构,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对其约谈,调出《分宜县中介服务机构库名录》并第一时间函告县行政审批局、工业园区,以便企业选择更优质的机构。要畅通评价和信息反馈机制,工业园区要定期将企业在接受中介机构服务和办理水电气过程中困难堵点及时反馈各行业主管部门,对能解决的主管部门要及时解决;需多部门协商解决的,由县政府分管领导牵头解决;需县级层面研究解决的,由主管部门及时提请有关县领导或会议研究解决。对突发停水、停电、停气事项,行业主管部门要会同水电气经营公司提前、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告,尽量降低对企业生产的影响。(责任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县行政审批局、分宜工业园区)

(三)强化结果运用。县营商办负责统筹本方案落实,工业园区牵头制定对相关职能部门涉企营商环境考核评价办法,将方案涉及各部门履职情况纳入各地各部门营商环境工作考核评价内容,对问题解决迟缓、不担当不作为造成严重后果的,县政府视情况采取约谈、通报等措施;对严重破坏营商的单位和个人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置,并向企业反馈处理结果。(责任单位:县营商办、分宜工业园区、其他各地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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