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宜县发展改革委安全生产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序号 |
权力 类型 |
事项 编码 |
权力名称 |
权力依据 |
责任事项 |
责任事项 依据 |
承办 机构 |
追责对象 范围 |
1 |
行政检查 |
360604007000 |
对电力企业执行电力法律、行政法规情况的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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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处置责任:发现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应当以书面形式责令有关单位予以改正,做好检查记录,并经被检查人签字确认。依法应该予以行政处罚的,按照行政处罚要求处理。 2.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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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发展改革委 |
单位法定代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具体承办人 |
2 |
行政强制 |
360304001000 |
强制拆除违法修建的危害油气(长输)管道安全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 2.《江西省石油天然气管道建设和保护办法》 |
1.调查责任:案件承办人不得少于两人,现场检查情况应当如实记入现场检查笔录。 2.审查责任:案件承办机构负责人对办案人员提出的采取行政强制的理由、种类、依据进行审查。 3.决定、告知责任:经行政机构负责人批准后实施行政强制。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及救济途径。 4.执行责任:制作并送达强制拆除决定书,妥善保管有关财物。 5.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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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第五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 2.《江西省石油天然气管道建设和保护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 |
县发展改革委 |
单位法定代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具体承办人 |
3 |
行政检查 |
360604006000 |
对有关单位履行油气(长输)管道保护义务和危害管道安全行为的检查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 2.《江西省石油天然气管道建设和保护办法》 |
1.调查责任:调查或检查时,案件承办人不得少于两人,现场检查情况应当如实记入现场检查笔录。 2.审查责任:案件承办机构负责人对办案人员提出的采取行政强制的理由、种类、依据进行审查。 3.决定、告知责任:经行政机构负责人批准后实施行政强制。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及救济途径。 4.执行责任:制作并送达查封(扣押、冻结)决定书,妥善保管有关财物。 5.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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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第五条、第六条 2.《江西省石油天然气管道建设和保护办法》第四条、第五条、第二十一条 |
县发展改革委 |
单位法定代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具体承办人 |
4 |
其他行政权力-备案 |
361004004001 |
油气(长输)管道竣工测量图备案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 2.《江西省石油天然气管道建设和保护办法》 |
1.受理责任:公示法定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申请(不予受理的说明理由)。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3.决定责任:在规定期限内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逐级上报。 4.事中事后责任: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加强监管。 5.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第二十条 2.《江西省石油天然气管道建设和保护办法》第十四条 |
县发展改革委 |
单位法定代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具体承办人 |
5 |
其他行政权力-备案 |
361004004002 |
油气(长输)管道事故应急预案备案 |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 |
1.受理责任:公示法定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申请(不予受理的说明理由)。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3.决定责任:在规定期限内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逐级上报。 4.事中事后责任: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加强监管。 5.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第三十九条 |
县发展改革委 |
单位法定代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具体承办人 |
6 |
其他行政权力-备案 |
361004004003 |
油气(长输)管道停止运行、封存、报废备案 |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 |
1.受理责任:公示法定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申请(不予受理的说明理由)。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3.决定责任:在规定期限内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逐级上报。 4.事中事后责任: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加强监管。 5.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第四十二条 |
县发展改革委 |
单位法定代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具体承办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