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3605210001-2025-01207
信息分类:
县政府文件
内容分类:
发文日期:
2024-12-27
发布机构:
分宜县政府办
生成日期:
生效日期:
废止时间:
文号:
分府字〔2024〕43号
关键词:
名称:
【有效】分宜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刻制并启用“分宜县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印章的批复
分宜县司法局:
你单位《分宜县司法局关于恳请刻制并启用“分宜县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监督局”印章的请示》(分司发〔2024〕26号)已收悉。经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推进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同意你单位刻制“分宜县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印章。
二、印章刻制后,由你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启用并负责日常保管,请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规范使用印章。
此复。
分宜县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