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园区),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经县政府研究决定:
钟湘瑜同志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主任;
李小艳同志任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主任;
黄光辉同志任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主任;
丁美琴同志任县疾病预防控制局局长,兼任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试用时间从2024年3月至2025年3月);;
卢金同志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钤山分局局长,试用期一年(试用时间从2024年3月至2025年3月);
昌宇诚同志任分宜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副科级);
张文萍同志任县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免去其分宜工业园区管委会行政事务部部长职务;
黄强同志任分宜工业园区管委会招商服务部部长;
潘小兵同志任分宜工业园区管委会行政事务部部长,试用期一年(试用时间从2024年3月至2025年3月);
龚鸣同志任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潘卫、李欢同志任县城市投资控股集团副总经理,试用期一年(试用时间从2024年3月至2025年3月);
黄巧萌同志任县重大项目推进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试用时间从2024年3月至2025年3月);
廖志强同志任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刘锦同志任县司法局洞村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试用时间从2024年3月至2025年3月);
周淑伟同志任县司法局洋江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试用时间从2024年3月至2025年3月);
欧阳虹同志任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袁亮、县现代农业服务中心主任袁小江2名同志试用期满,经考察合格,正式任职,任职时间从2024年1月起计算。
免去刘小刚同志的分宜工业园区管委会经济运行部部长职务;
免去潘仁同志的分宜工业园区管委会招商服务部部长职务;
免去谢贵华同志的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钟群同志的县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王国平同志的县城市投资控股集团副总经理职务。
上述有关企业人员任免请按有关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办理。
分宜县人民政府
202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