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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3605210001-2024-02702

信息分类:

县政府文件

内容分类:

发文日期:

2024-04-10

发布机构:

分宜县政府办

生成日期:

生效日期:

废止时间:

号:

分府字〔2024〕5号

词:

称:

【有效】分宜县人民政府关于钟湘瑜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有效】分宜县人民政府关于钟湘瑜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4-10 1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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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园区),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经县政府研究决定:

钟湘瑜同志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主任;

李小艳同志任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主任;

黄光辉同志任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主任;

丁美琴同志任县疾病预防控制局局长,兼任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试用时间从2024年3月至2025年3月);;

卢金同志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钤山分局局长,试用期一年(试用时间从2024年3月至2025年3月);

昌宇诚同志任分宜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副科级);

张文萍同志任县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免去其分宜工业园区管委会行政事务部部长职务;

黄强同志任分宜工业园区管委会招商服务部部长;

潘小兵同志任分宜工业园区管委会行政事务部部长,试用期一年(试用时间从2024年3月至2025年3月);

龚鸣同志任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潘卫、李欢同志任县城市投资控股集团副总经理,试用期一年(试用时间从2024年3月至2025年3月);

黄巧萌同志任县重大项目推进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试用时间从2024年3月至2025年3月);

廖志强同志任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刘锦同志任县司法局洞村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试用时间从2024年3月至2025年3月);

周淑伟同志任县司法局洋江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试用时间从2024年3月至2025年3月);

欧阳虹同志任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袁亮、县现代农业服务中心主任袁小江2名同志试用期满,经考察合格,正式任职,任职时间从2024年1月起计算。

免去刘小刚同志的分宜工业园区管委会经济运行部部长职务;

免去潘仁同志的分宜工业园区管委会招商服务部部长职务;

免去谢贵华同志的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钟群同志的县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王国平同志的县城市投资控股集团副总经理职务。

上述有关企业人员任免请按有关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办理。


分宜县人民政府

2024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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