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园区)、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强化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充分运用好江西省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2023年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结果,经牵头部门请示,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对县政府文件《分宜县扶持园区企业招工稳工十条措施》(分府发[2023]7号)的部分内容予以修改。
将文件第一段“结合我县实际,新入园企业固定资产投入3000万元以上、原有企业应税收入3000万元以上、我县主导产业范围内企业,特制定以下招工稳工措施。”修改为“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以下招工稳工措施。”
特此通知。
分宜县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