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经济发展办、县直有关单位:
根据新余市财政局《关于预下达2025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余财农﹝2025﹞11号)文件精神,结合乡村振兴工作需要,通过对各相关村拟实施项目进行认真审核,经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现将项目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达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项目资金507万元,具体计划见附件。
二、各乡镇、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衔接资金管理办法,按项目建设的时间节点尽早实施相关项目,根据项目序时进度,将开竣工日期、资金报账进度、绩效目标实现等信息及时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
三、项目完成后,各乡镇应主动开展自验,发现项目不符合项目计划的,必须及时进行整改或补救。自验合格后,乡镇及时对提交的项目自验结算报告和竣工图组织项目决算审计。项目完成移交确权后,项目实施单位将项目档案反馈一份给项目主管单位备案。
联系电话:0790-5897677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电子邮箱:fynyj0790@163.com
附件:2025年度第四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安排表
中共分宜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5月19日
2025年度第四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