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场乡人民政府:
你们报来的《操场乡人民政府关于操场乡村振兴项目变更的请示报告》已收悉,原2024年操场乡塘西村洋屋组环境整治项目批复资金为20万元,因审计决算金额为189732.49元,需退回差额10267.51元;原2024年上松村湾里组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批复为40万元项目资金,因上松村湾里组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主要为修建村内道路,涉及大多数村民拆三房后的土地,该村小组对土地规划无法达成统一意见,导致项目无法实施。以上合计410267.51元项目资金款,申请将项目资金变更调整用于2024年操场乡上松村大龙组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和2024年操场乡上松村下松组道路项目建设。
经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同意上述文件提及的项目变更申请,具体项目调整内容详见附件。请你乡在项目调整后必须按要求实施,加快推进项目进度,确保工程质量,加强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操场乡2024年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变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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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分宜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