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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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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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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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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度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

【项目资金】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度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12-20 1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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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为切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加强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确保资金绩效效益最大化,根据衔接资金管理办法,经研究,决定对2025年第二批财政衔接资金项目进行批复,此次安排衔接资金1903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858万元,2025年市县两级配套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用于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45万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责任,抓好落实。各相关项目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认真落实好主体责任,把好工程类项目质量关,必须严格按照项目批复的建设内容和规划设计组织实施,不得擅自调整。确需调整的,必须按照原程序报批和备案,确保项目的建设质量和实施效果。

二、严格程序,公开透明。项目审批后,要严格落实公告公示制度,通过适当形式公开项目的资金规模、资金来源、资金用途及监督电话等相关信息。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依法应当属于政府采购和招投标范围及实行监理的有关事项,必须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和招投标及监理有关规定执行。

三、加强监管,保证质量。建立健全项目监管机制,抓好项目建设各个环节的检查督导工作,预防项目建设领域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发生,并充分利用有利时机,积极组织项目实施,加快施工进度,按要求拨付资金,高标准、高质量的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四、此次下达的项目资金,在实施过程中,形成的结转结余资金收回到财政账户,统筹进行再分配,用于实施其他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

联系电话:0790-5897677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电子邮箱:fynyj0790@163.com


附件:2025年度第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安排表


中共分宜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2月19日


附件:2025年度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安排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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