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食品安全“四个最严”重要指示精神,按照“讲政治、强监管、保安全、促发展、惠民生”工作思路,特制定此计划。
一、监督检查对象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销售企业、各类餐饮服务单位(含网络餐饮第三方平台及入网餐饮商户)、肉制品生产经营主体、学校食堂及校外供餐单位、养老服务机构食堂等各类食品经营主体。
二、监督检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江西省食品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
三、监督检查内容
1.强化全域食品安全基础保障。深入开展食品各类专项行动,聚焦重点食品生产企业、连锁经营企业、食品销售网络平台企业等重点主体,全面排查处置生产、流通、经营各环节风险隐患,加强检查指导,层层压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开展群众关切的食品专项抽检,及时核查处置不合格食品,做到问题闭环整改。持续做好食品舆情处置和应急值守工作,提升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能力。
2.开展网络餐饮集中整治行动。聚焦网络餐饮第三方平台、入网餐饮商户两大核心主体,实施全链条监管。严查第三方平台未履行主体审核义务、入网商户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场所环境卫生不达标、加工操作不规范、餐具消毒不到位等问题;规范网络餐饮配送环节,检查配送容器清洁、配送温度把控等情况;建立网络餐饮问题台账,实现线上线下同步整改,推动网络餐饮行业规范化经营,保障网络餐饮消费安全。
3.开展治理制售假劣肉制品专项整治行动。围绕肉制品生产、流通、销售全链条,重点排查肉制品生产企业原辅料采购查验、生产加工工艺、产品检验检测、标签标识规范等情况,严查使用病死、变质畜禽肉原料,添加非食用物质、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强化农贸市场、超市、生鲜门店等销售环节监管,严查销售过期、变质、假冒伪劣肉制品,以及无溯源凭证、检验合格证明的肉制品;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肉制品的黑作坊、黑窝点,形成高压震慑,规范肉制品市场经营秩序,保障肉制品消费安全。
4.开展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检查。聚焦中小学校园食堂、食堂承包经营企业、校外供餐单位,深入排查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及履职、食品原料采购验收、加工制作过程控制、餐用具清洗消毒、场所环境卫生、包保督导责任落实等方面突出问题,严查严处违法违规行为,严防严控校园食品安全风险,切实保障在校师生饮食安全。
5.开展养老服务机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针对养老服务机构食堂及食品供应环节,深入排查整治原料采购、储存保管、加工操作、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等方面的食品安全隐患,强化部门协调联动,严格监管执法,督促养老服务机构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努力提升养老服务机构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保障老年人饮食安全。
四、工作要求
1.严格规范执法。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执法程序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做到文明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坚持“零容忍”,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2.注重宣传引导。充分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食品宣传周、安全宣传月、法治宣传日等重要节点,结合本地消费习性,开展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全面客观宣传食品安全监管措施、整治成效和先进典型,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增强公众食品安全意识和消费信心,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食品安全治理的良好氛围。
3.加强信息报送。各基层分局、相关业务股室要按照规定及时、准确报送监督检查工作信息,包括检查情况统计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典型执法案例等,确保工作信息互联互通、工作推进闭环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