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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05210001-2026-01207

信息分类:

涉农补贴

内容分类:

发文日期:

2026-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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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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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指南]分宜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程序

[申请指南]分宜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程序

发布时间: 2026-01-28 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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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补贴标准为112元/亩。对国有农场耕地和村集体未发包到户的耕地,补贴资金直接发放到国有农场和村集体。享受补贴的国有农场和村集体,要履行好保护耕地职责,按规定使用补贴资金耕地尤其是基本农田要重点发展粮食生产,并积极推行双季稻种植。

二、补贴范围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以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为总体目标,以实施藏粮于地战略为工作主线,以提高耕地地力为基本要求,通过实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保护和提升耕地地力和质量,该补贴从2016年开始。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所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对国有农场耕地和村集体未发包到户的耕地,补贴资金直接发放到国有农场和村集体;实行抛荒地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相挂钩的原则,对弃耕地抛荒超一年(含一年)的耕地,暂停该承包户抛荒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待复耕后重新纳入补贴范围。

三、补贴标准

补贴标准为112元/亩。

四、申请程序

1、村组登记。村组按照补贴政策要求,对农户的耕地面积进行逐户登记,并在村或小组张榜公示等程序后,将登记到户的耕地面积上报乡镇。

2、乡镇审核。乡(镇)组织对村级上报的耕地面积或水稻面积等情况进行认真审核,审核无误后进行张榜公示等程序,在时间节点内汇总上报县农粮局。

3、县级核定。县农粮局会同财政局对乡镇上报的耕地面积情况进行认真审核,最终核定全县享受补贴的耕地面积并两家正式行文,在政府网站公示后正式发放补贴。

4、补贴发放。县农业农村和粮食局通过江西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社会保障“一卡通”发放监管平台直接发放,村集体等对公账户的补贴资金,按文件规定执行执行,严格资金管理。

五、咨询电话

0790-5893981

六、受理单位

分宜县农业农村和粮食局

七、申请流程

到所在村委进行登记

八、收费标准

九、办理地点

各乡(镇)人民政府、芳山林场大砻下林场、农合公司

十、联系方式

0790-5893981

十一、办理时限

每年六月份以前,具体时间以各地乡(镇)政府通知为准。

十二、监督渠道

分宜县农业农村和粮食

[申请指南]分宜稻谷补贴程序

一、补贴对象

按照谁种补贴给谁的原则,补给全县稻谷实际种植者。

二、补贴范围

以实际稻谷种植面积为补贴依据,对全县范围内种植的稻谷进行补贴,含水稻(包含早稻、中稻及一季稻、晚稻)及旱稻。各地不得调剂资金,严禁将资金用于园区建设、中药材种植等“非粮化”支出。

三、补贴标准

根据当年实际稻谷种植面积和上级下达的补贴资金确定补贴标准。

四、申请程序按照“自主申报、村组登记、乡镇审核、县级核定、补贴测算和发放”的程序

1、自主申报。稻谷实际种植者分别在水稻(包括早稻、中稻及一季稻、晚稻)、旱稻种植完毕后,自主向当地村组申报种植面积情况。

2、村组登记。村组按照补贴政策要求,对实际种植者稻谷种植面积进行逐户登记、核实、张榜公示、确认等程序后,将登记到户的稻谷种植上报乡镇。

3、乡镇审核。乡(镇)组织对村级上报的稻谷补贴面积等情况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上报县农粮局。

4、县级核定县农粮局会同财政局对乡镇上报的稻谷补贴补贴面积情况进行审核,最终核定全县享受补贴的水稻面积并两家正式行文,在政府网站公示后正式发放补贴。

5、补贴发放。县农业农村和粮食局通过江西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社会保障“一卡通”发放监管平台直接发放,村集体等对公账户的补贴资金,按文件规定执行执行,严格资金管理。

五、咨询电话

0790-5893981

六、受理单位

分宜县农业农村和粮食局

七、申请流程

到所在村委进行登记

八、收费标准

九、办理地点

各乡(镇)人民政府、芳山林场农合公司

十、联系方式

0790-5893981

十一、办理时限

每年八月以前,具体时间以各地乡(镇)政府通知为准。

十二、监督渠道

分宜县农业农村和粮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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