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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3605210001-2025-07840

信息分类:

水利

内容分类:

发文日期:

2025-09-19

发布机构:

分宜县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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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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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宜县水利局关于发放分宜县双林锁匙坑采石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开采项目取水许可证

分宜县水利局关于发放分宜县双林锁匙坑采石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开采项目取水许可证

发布时间: 2025-09-19 1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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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宜县双林锁匙坑采石场:

我局于2022年6月1日以《分宜县水利局关于分宜县双林锁匙坑采石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开采项目取水许可的批复》(分水利字〔2022〕45号) 批复了你采石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开采建设项目取水事项。你公司《关于分宜县双林锁匙坑采石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生产建设项目取水工程(设施)验收的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我局于2025年5月对你公司取水工程(设施)进行了验收,形成了现场验收意见(附件1)。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江西省水资源条例》《江西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对该工程颁发取水许可证(附件2),编号:D360521S2025-0001,并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你公司应按照分水利字〔2022〕45号文件批复内容取水。

二、我局负责对该工程取水许可实施情况及水资源税缴纳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请你公司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并按月报送取用水统计台账、水资源税收据复印件等取用水情况的材料。分宜县水利技术服务中心负责日常监督检查。

三、该工程取水许可证有效期5年。有效期届满,需延续取水时,你公司须在有效期届满45 日前向我局提出延续取水申请,我局将依法作出是否延续的决定。取水许可证有效期内,该工程取水事项出现《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列明的较大变更的,应当重新进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和办理取水许可。

四、该工程取水涉及其它审批的事项,需要及时向该审批事项的主管部门申请办理。

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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