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述
2024年全县年平均降雨量1708.1毫米,折算降水量23.7亿立方米,比上年少5.1%,比多年平均多6.9%。全年雨量充沛,全县各地没有出现较大的旱情,尤其是中稻、晚稻等农业种植生产没有受到影响。
为做好用水统计调查工作,我局严格按照《水利部水资源管理司关于做好2024 年度用水总量核算及水资源量评价有关工作的通知》《江西省水利厅办公室江西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做好 2024年度用水总量核算及水资源量评价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和省水利厅有关工作要求,积极开展用水统计调查工作。
一是完善健用水统计工作,安排专人负责用水统计调查工作,确保用水统计工作有序有效开展。针对此项工作难点和出现的新变化,多次同上级主管部门协调沟通,参加省厅举办的专业培训及视频会议;认真研学相关资料,精准掌握工作任务和具体填报要求,熟悉相关指标的含义、口径和计算方法,做到清楚、准确。二是强化质量控制,完善统计调查对象名录数据库建设,严把用水统计数据质量关,协同联动做好区域用水总量核算。同时开展名录库治理,按要求完善增加统计调查名录库,对照取水许可电子证照系统,全面复核用水统计调查基本单位名录库,完成系统名录增补、用户注册、审核等工作;三是抓好统计时间节点落实,按时督促取用水户填报定报表、年报表,并对填报的数据开展审核等具体工作内容。
二、用水统计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情况
2024年,分宜县严格落实《用水统计调查制度》,按规定要求建立用水统计调查对象名录库,按调查对象分类,名录库中共有36个用水户。灌区7个,3个中型灌区、3个典型小型样本灌区;公共供水户名录8个,其中城镇公共供水户2个、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6个;自备水源工业取用水户19个,其中重点工业自备水源取用水户名录10个、非重点9个;自备水源服务业取用水户名录0个;河湖补水名录0个,典型畜禽养殖名录1个,鱼塘补水名录1个,典型建筑业取用水户0个,典型城乡环境用水户名录1个。目前按要求需要纳入名录库的已全部入库。1个中型灌区和2个小型典型灌区为灌溉有效利用系数测算的样本灌区,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存在的主要问题是还未建立人工河湖补水工程名录和典型建筑业取用水户名录,取用水户名录库有待完善,下一步将加强调查和登记,补全各类用水名录,健全完善我县用水总量统计名录库。
三、调查对象用水统计报表填报情况
2024年分宜县共36个用水户进行填报,用户均按要求全部完成1—4季度用水量的填报工作。及时对取用水户填报的信息和水量进行审核,对发现问题的及时梳理、总结,指导取用水户规范填报,按期完成1-4季度用水量填报及复核工作。
填报中有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部分对用水统计调查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工作积极性不高,有的还认为该项工作是在增加企业的负担,落实速度缓慢。二是少量取用水户填报水量不够准确,随意填报,没有对照每月的取水许可台账进行填报;三是部分取用水户因人员更换频繁,业务交接不及时造账号、密码丢失,特别是综合年度报表的企业,对于用水统计填报认识不够。
下一步工作:一是加强取用水户填报人员指导及学习,宣传用水统计调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和填报义务,提高填报工作的效率。二是严格监督检查,确保用水统计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三是加强计划用水管理,明确对象,压实责任,做到计划定额双驱动,进一步加强取用水日常监管。
四、用水总量核算
1.农业用水量:
根据水稻生长期不同阶段所需水量及降水量、蒸发量,计算水稻全生长期净灌溉定额,并应用典型调查资料,选择渠系水利用系数,计算毛灌溉定额和农田灌溉用水量,并根据降水分布情况和《江西省农业用水定额》(DB36/T619-2024)进行校核。
全县实际耕地灌溉面积为25.02万亩,耕地灌溉用水量为15842.7506万m3,亩均用水量633.03m3,其中中型灌区3个,灌溉用水量为2617万m3,实际灌溉面积4.67万亩,亩均用水量559.79m3;典型小型灌区3个,农业灌溉用水量为325.5735万m3,实际灌溉面积0.72万亩,亩均用水量542.62万m3,与《江西省农业用水定额》(DB36/T619-2024)比较,灌区灌溉定额基本合理。
鱼塘补水采用典型调查、降水的分布、历年水资源公报综合推算相结合的方法,选择了江西海科农业开发有限公司,通过分析计算确定定额为10400立方米/亩,结合区域当年的鱼塘实际补水面积进行综合推算,获取鱼塘补水量。2024年新余市鱼塘补水量为246.8193万m3。
牲畜用水采用典型调查,建立了生猪畜养殖企业1家典型名录,小牲畜为8.25升/头·日。根据农业农村局统计公布畜牧业数据,进行综合推算,2024年新余市畜禽用水量为193.018万m3。
2.工业用水量核算
自备水源工业取用水户19个,其中重点工业自备水源取用水户10个,用水总量为2008.0719万m3,非重点9个,用水总量为7.65万m3;重点公共供水供给工业的用水量为157.691万m3,总工业用水量2173.4129万m3。
3.生活用水量核算
居民生活用水量按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分别统计。城镇居民生活用水,根据供水部门数据或典型调查统计用水量;农村居民生活用水根据典型调查统计用水量,并利用自来水厂相关资料及水利普查、统计资料进行校核。
我县重点公共供水企业8个,总用水量为1464.7024万m3,其中供给城镇居民573.2712万m3,供给农村居民252.4184万m3,供给服务业190.2214万m3。
4.城乡环境补水量核算
分宜县城乡环境补水为绿地灌溉用水和环境卫生清洁用水。环境卫生清洁、绿地灌溉建立了1家典型名录,根据水利普查、典型调查、统计资料、历年水资源公报分析统计,获取城镇绿地面积、环卫清洁面积等指标推算用水量。2024年,我县城乡环境补水量为63.866万m3。
5.用水总量核算及数据合理性分析
2023年,分宜县用水总量为2.0016亿m3,其中农业用水量1.5843m3,工业用水量0.2212亿m3,生活用水量0.1414亿m3,生态环境补水量0.0064亿m3。用水总量较上年略有上浮,主要是2024年降雨量比上年有多降低,雨量分布较均匀合理,农业用水量有所增加,分宜县用水总量低于用水总量2.442亿m3,用水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