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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3605210001-2023-03947

信息分类:

人事任免

内容分类:

发文日期:

2023-04-05

发布机构:

分宜县政府办

生成日期:

生效日期:

废止时间:

号:

分府字〔2023〕17号

词:

称:

【有效】分宜县人民政府关于高俊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有效】分宜县人民政府关于高俊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4-05 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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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园区),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高俊同志任分宜县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孙建军同志挂职任分宜县林业局副局长(挂职2年);

免去严芳同志的分宜县钤西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免去钟云林同志的分宜县园林管理处主任职务;

免去刘建华同志的分宜县大数据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袁分生同志的分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吴桂根同志的新余市精神病医院副院长职务。

分宜县人民政府

2023年4月5日

原文件:分宜县人民政府关于高俊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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