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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3605210001-2026-00511

信息分类:

人大建议

内容分类:

发文日期:

2025-07-15

发布机构:

分宜县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生效日期:

废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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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

【人大建议答复】分宜县城市管理局对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3号建议的答复

【人大建议答复】分宜县城市管理局对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3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5-07-15 1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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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殿松.袁蓉严俊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青山公园进行升级改造》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所提出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并派专业人员对该公园的照明亮化和休闲座椅进行了规划,青山公园始建于2000年代,是县政府要求分宜镇镇政府投资兴建的,当时受设计条件和建设资金的限制,固公园内有些基本功能未完善,请谅解。

    现在我们在公园小憩广场处已安装了4条座椅供市民休息,在公园内已安装了17盏路灯,解决公园晚上无照明问题,其它有关问题我们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协商逐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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