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6号建议的答复
夏侯文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小区旁停车场及周边区域建设公共厕所的 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收到后高度重视,第一时间联合县检察院、县自然资源 局、市政股、环卫股及钤西街道、泉塘社区到现场踏勘。因地下
管线复杂、产权协调难度大,初轮选址未能达成一致。
为加快推进,现请您及社区协助提供2—3处备选点位(要
求:权属清晰、地下无燃气管线、距离停车场出入口或农贸市场 主通道≤50米、便于接水接电), 我们将立即再次组织现场踏
勘、论证,确定最终位置,再向上级申请资金开工建设。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附 :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分宜县城市管理局
2025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