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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场乡悉带、桂村小学2014年标准化建设工程(分公审字2016-35号)

文章来源:县审计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16-06-02 09:30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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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操场乡悉带、桂村小学2014年标准化建设工程;
    2 、工程地点:操场乡悉带小学、桂村小学;
3 、建设单位:分宜县操场中心学校;
4 、施工单位:分宜县起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5 、工程内容:桂村小学的主要工程内容有新建厕所、新建围墙、室外吸水砖、操场铺黑沙、教学楼和厨房刷涂料等工程等;悉带小学主要工程内容有地沟、围墙粉刷、教室地砖、厨房吊顶和盖琉璃瓦等。
6 、招标情况;公开招标。
二、审核依据
1 、《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送审承诺书》;
2 、《招标文件》、《投标文件》;
3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4 、《工程结算书》、《验收报告》;
5 、工程审核取证记录;
6 、工程量详细清单
7 、新余市卓越建设房地产估价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审核报告《余卓咨字(2016)第4-8号》;
8 、建设单位提供的与工程相关的其他材料。
三、工程审减原因分析
1 、桂村小学:
(1)厕所面积实际测量为31.14M2,减少4.12m2,核减5356元;
(2)厕所大包干含装饰,不应另计算,核减定额直接费3900元;
(3)上报教室和厨房涂料为三遍,现按两遍计算,定额直接费核减约3200元;
(4)材料调差核减8105.73元;
2 、悉带小学:
(1)塑料扣板子目套错,定额直接费核减1613元;
(2)材料调差核减11871.45元;
四、审核结果
该工程项目结算主要依据分宜县教育局及操场中心学校提供的工程结算书、验收资料、现场计量单以及其他相关资料。与建设、施工单位共同到现场核实,对可见可测的工程量以现场勘测为准,对隐蔽事项以签证和建设单位验收资料为依据,对一些存在有关争议的问题,我们召集了建设、施工单位双方进行核实。分宜县教育局及分宜县操场中心学校应对提交的该工程隐蔽验收、现场签证等资料提出的相关解释、说明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新余市卓越建设房地产估价咨询有限公司对此工程造价审核结果负责,我审核中心就此出具审核报告。
经审核,操场乡桂村、悉带小学2014年标准化建设工程两所小学报审结算总造价:191574.78元,审减造价:48436.11元,根据《分府办发[2012]33号一<关于印发分宜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十九条至规定及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送审承诺书》中第四条“经审计核减额在8%以上的,其核减超额部分所要支付的审核费用由开发、施工企业承担”我审核中心对此项扣减工程造价1324.38元,故本工程最终结算总造价为141814.29元。详见下表:
学校名称
报审金额(元)
审减金额(元)
超报8%扣除的工程款
最终审定造价(元)
桂村小学
126327.36
33029.16
916.9
92381.3
悉带小学
65247.42
15406.95
407.48
49432.99
   
191574.78
48436.11
1324.38
14181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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