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宜县林业局机构职能
一、部门简介
分宜县林业局为县人民政府主管林业的工作部门,主要负责全县林业生态环境建设事业和林业产业行业管理工作,正科级。
单位地址:分宜县开物大道288号,行政服务中心15楼。
邮政编码:336600
联系电话:0790-5881512
主要负责人:黄胜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林业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县森林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和国土绿化的方针、政策,组织并参与起草全县地方性林业行政措施,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并负责监督检查。
(二)拟定全县林业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开展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工作;组织、指导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和防沙、治沙工作;组织管理国家、省、市、县林业重点生态工程的建设,指导各类商品林(包括用材林、防护林、经济林、薪炭林、特种用材林、竹林)和药用林以及风景林的培育和发展,拟定造林育林和森林经营方面的技术规程和管理办法,并组织贯彻落实;指导、监督林木种苗和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工作;指导国有林场、森林苗圃、森林公园以及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管理。
(四)组织、指导森林资源的保护管理工作;组织全县森林资源调查、规划、设计、动态监测和统计;审核并监督森林资源的使用;管理森林资源的有偿流转;组织编制、审核、报批森林采伐限额,经批准后监督执行;监督木竹的凭证采伐、收购和运输;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的管理和征用、占用林地的初审;承担山林权属与争议的调解工作。
(五)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负责濒危物种进出口和国家及省保护的野生动物、珍稀野生植物及其产品出口的报批工作,指导全县森林、野生动物和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工作。
(六)拟定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对林业产业实行宏观管理;指导林业产业体系的建设和发展;管理林区公路;组织协调重点用材的调供工作;组织松香(含松脂)流通的宏观调控、信息服务和市场建设。
(七)指导、管理林业基本建设、多种经营和技术改造工作;组织申报重点林业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国有林业资产;指导全县林业系统的财务、审计工作;负责县级林业资金的筹集和管理;负责全县林业基金的征收、使用和管理。
(八)负责全县林业系统绿色食品的开发规划,管理绿色食品标志工作。
(九)负责林业科技和人才培训工作;组织制订林业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管理、督促林业科技项目的实施和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指导全县林业队伍建设;指导管理全县林业教育、林业专业人才培训和林业科技普及推广工作。
(十)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协调全县林业行业的劳动工资、劳动保护、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全县林业宣传、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十一)承办分宜县绿化委员会和分宜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具体工作;指导、协调、督促公民义务植树和部门造林绿化;指导森林防火工作。
(十二)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领导分工
党组书记、局长黄胜:主持局党组、局行政全面工作,挂点县生态林业总场。
党组成员、副局长王贵香:负责综合执法、政法、综治、信访、普法、妇女、卫健、群团、统战,挂点县苗圃。
党组成员、副局长潘敏:负责林长制、林政、林业产业、乡村振兴、党建、组织、人事、编制、人才、安全生产、后勤、保密、档案、高质量考核、节能减排,协助自然资源部门调处山林权属纠纷,挂点县林业工业公司。
党组成员、副局长孙建军(挂职):负责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林权管理、纪检、监察、宣传、精神文明、意识形态、网络安全、城市品质提升,负责对口联系县人大和县政协有关工作。
党组成员、县生态林业总场场长黄 荣:负责县生态林业总场全面工作,协管营林、林业科技、林业规划、森林旅游、国土绿化、碳汇、重点项目建设、国有林场。
一级主任科员邓小红:负责城镇扶贫、招商引资、工业企业帮扶,协管安全生产,联系县昌山生态林场。
副科级干部吴喜昌:负责营林、林业科技、林业规划、森林旅游、国土绿化、碳汇、森林资源监测、重点项目建设、国有林场,负责与亚林中心合作协调工作,挂点县钤阳林业投资有限公司。
七级职员干部彭 庆:负责林地、公益林、老干部、工会、关工委、老年科协、林业技术综合服务中心乡镇分中心,联系县芳山林场。
三级主任科员黄传红:负责财务、审计、统计、野保、自然保护地、湿地、环保、基建,联系县大砻下生态林场。
副科级干部钟金平:负责森林病虫害防治、驻村包点、行政审批、政务公开、12345热线、营商环境、信用体系建设、森林防火、武装、民兵、应急管理、退役军人,协管信访,联系县钤北生态林场。
四、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工作职责,分宜县林业局内设4个职能股室。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宣传、信息、安全、保密、督查、信访、政务公开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工作,指导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离退休干部处。负责、指导机关和所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二)计划财务审计股。拟订林业和草地的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地项目投资、部门预算、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及相关项目实施。承担全县投资项目审查报批工作。组织生态扶贫和相关生态补偿制度的实施。指导涉外、援外项目实施。负或机关和所属单位计划财务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统计信息和内部审计工作,编制、组织实施部门预算和预算绩效管理。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三)营林股。承担森林、湿地、草地、荒漠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工作。起草全县国土绿化有关政策。拟订防沙治沙、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相关标准和技术规程并监督实施。综合管理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组织实施防沙治沙重点生态工程。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导全县油茶的种植、培育。承担古树名木保护、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承担防治荒漠化履约工作。承担县绿化委员会日常工作。
(四)林政资源管理股。拟订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政策措施,编制全县森林采伐限额。承担林地相关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全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指导编制森林经营规划和森林经营方案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国有森林资源。指导监督林木凭证采伐、运输,指导基层林业站的建设和管理。承担县林长办公室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