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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05210001-2025-00739

信息分类:

机构职能

内容分类:

发文日期:

2025-01-24

发布机构:

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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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宜县自然资源局机构职能

分宜县自然资源局机构职能

发布时间: 2025-01-24 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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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简介:

分宜县自然资源局是县政府的工作部门,为正科级,根据本《工作职责》要求,依法在辖区内开展工作。

地址:分宜县天工北大道36号

电话:0790-5816698

主要负责人:黄建新(党组书记、局长)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8:30-12:00 ,14:30-18:00

二、机关职能:

(一)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草地)、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相关管理政策并监督执行。

(二)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

(三)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贯彻执行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规范。建立健全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

(四)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贯彻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执行考核标准。贯彻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五)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全县自然资源发展规划,执行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实施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制度,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贯彻落实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

(六)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开展资源环境承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研究拟订城乡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七)负责统筹全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要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矿业遗迹保护等工作。牵头实施生态保护补偿等制度,执行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要备选项目。

(八)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执行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实施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九)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全县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监督管理县级地质调查、矿产勘查项目。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测、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疏干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十)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一)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权限内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审批。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十二)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

(十三)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贯彻实施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要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承担自然资源领域对外交流合作工作。

(十四)根据县委、县政府授权,对相关单位落实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察。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违法案件。

(十五)县自然资源系统干部管理体制,实行双重领导,以上一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党组管理为主,所在地党委协助管理。

(十六)统一领导和管理县林业局。

(十七)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职能转变。分宜县自然资源局要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落实顶层设计、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作用,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进一步精简下放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强化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估的便民高效。

三、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财务)。负责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会务、文电、公文、档案、人事、老干部、培训、督查督办、政务信息、新闻宣传、政务公开、电子政务和信息化建设、安全保密和密码管理工作。

承担相关自然资源专项收入征管和专项资金、基金的管理工作。拟订有关财务、资产管理的制度、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和所属单位财务及国有资产监管,负责部门预决算、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预算绩效管理、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基本建设及重大专项投资。

(二)自然资源调查确权登记股(测绘和地理信息股)。贯彻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政策措施、规划和计划、指标体系、技术标准。定期组织实施全县土地、水、森林、草原(草地)、湿地等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变更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分析评价。贯彻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

拟订县级基础测绘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本县测绘基准、测量控制系统,负责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建设备案管理。监督管理测绘活动、质量。管理测绘资质、资格。管理测绘项目备案、测绘作业证。落实地理信息安全保密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地理信息成果管理和测量标志保护。负责地图管理,审查向社会公开的地图,开展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和地理信息资源共享工作。

(三)国土空间规划股(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股)。负责全县国土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多规合一”工作。负责县域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重要控制线的统筹划定工作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县级国土空间规划以及跨乡镇行政区等重点区域国土空间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编制、审核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等涉及自然资源保护底线、开发上线的专项规划和涉及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生态保护等专项规划。监督管理规划行业。

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市政建设工程及建筑项目的规划管理。负责指导全县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的编制、论证、评审及报批工作。加强村镇规划管理的检查、督促工作。承担并指导全县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初审)工作。

(四)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股(执法监督股)。贯彻实施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交易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管理和动态监测。执行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制度,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开展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

执行耕地保护政策,负责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占用和补划的监督管理。承担土地整理复垦和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工作。指导监督设施农用地管理工作。负责高标准农田上图以及农田整治项目新增耕地认定及相应的指标使用调剂工作。承担各类土地用途转用和土地征收的审核、报批工作。承担土地征收征用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乡(镇)土地征收征用政策落实和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有关工作。执行自然资源违反案件查处的法律法规。查处国土空间规划和自然资源、测绘违法案件。承担自然资源信访工作。

(五)矿产资源管理股(地质勘查管理股)。执行矿业权管理政策,管理权限内的探矿权、采矿权的出让及审批登记。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开采总量控制及相关管理工作。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全县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组织实施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承担国土空间综合整治、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矿业遗迹保护等工作。承担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等相关工作。组织实施矿产资源政策和规划,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承担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承担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工作。建立矿产资源安全监测预警体系。

(六)行政审批服务股。承担县自然资源局在“行政服务中心”办证授权的受理审核、收费和办结工作;参与行政服务中心组织的联席会议,签署授权的联合审批事项的会签意见。负责全局党员审批事项的信息公开、网上审批以及配合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对服务对象的业务咨询工作。

四、领导分工

党组书记  黄建新主持全面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  国土空间规划审批和技术审查、规划设计,牵头组织规委会;耕地保护、用途管制、土地利用土地复垦高质量考核;财务、审计工会共青团、妇女;行政审批等工作。

分管国土空间规划股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财务室行政审批股。联系分宜镇中心所。

党组成员、驻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欧阳季春负责驻局纪检监察工作。

党组成员自然资源空间规划服务中心主任黄峰负责自然资源空间规划服务中心工作管办公文秘保密、精神文明、绩效管理、建议提案办理工资、人事统战、干部教育培训、国有资产、公共机构节能、后勤服务公车管理)、政府采购,政务公开,政务督查,网络信息安全,平安建设,信用体系管理;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意识形态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巡视巡审计整改,地理信息、测绘成果保密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建设项目规划放线、验线和核实;土地开发整理、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工作。

分管办公室,地理信息股,土地开发整理

党组成员、副局长  危任华管安全生产地质勘查、矿产交易、矿产开发生态文明建设矿山生态修复关心下一代老干部招商引资社区帮扶,创文创卫等工作。

分管矿产资源管理股,生态修复股,党建办。联系双林中心所。

三级主任科员  黄凤珠:分管自然资源行政执法,依法行政、普法、法制建设,卫片执法检查、自然资源督察,“双随机、一公开”,扫黑除恶;法制审核,信访;乡村振兴等工作。

分管行政执法大队法规信访股。

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万秋红负责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营商环境工作。

副科级干部  张辉管自然资源调查确权登记档案管理地质灾害防治等工作。

分管自然资源调查确权登记,地质灾害防治中心。

副科级干部黄勇负责杨桥中心所工作。管土地征收、土地收储、土地交易企业帮扶等工作。

分管自然资源储备中心。

为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工作连续性,设立A、B岗负责制,即在A(B)岗责任人因出差或其他原因离岗期间,由B(A)岗责任人代为履行职责。具体为张晓勇与危任华,黄凤珠与黄峰,张晓勇(兼)与黄勇,张辉与万秋红互为A、B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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