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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3605210001-2022-08974

信息分类:

机构职能

内容分类:

发文日期:

2025-01-09

发布机构:

县民政局

生成日期:

2025-01-09

生效日期:

2025-01-09

废止时间:

号:

词:

称:

分宜县民政局

分宜县民政局

发布时间: 2025-01-09 1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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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部门简介:

分宜县民政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办公地址:分宜县开物大道288号行政服务中心服务中心17楼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2:00-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邮政编码:336000

联系电话:0790-5811646

二、机关职能:

1.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框架内,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民政工作、地方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依法承担对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和监察责任。

3.牵头拟订全县社会救助规划,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组织实施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生活无着落人员救助等工作;负责城乡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定的管理工作。

4.拟订全县城乡社区治理政策,督促指导推进全县城乡社区综合服务平台建设,统筹推进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全县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工作,依法指导村(居)民委员会规范化建设,促进城乡基层民主有序发展;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指导督促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

5.负责全县村以上行政区划的设立、撤销、调整和道路命名、更名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组织实施县、乡(镇)边界线的勘定、联检工作;负责行政区域界线的维护和管理工作;承办行政区域边界争议的调处、提出仲裁建议;主管地名工作。

6.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指导特困人员供养机构建设。推进农村留守老人关爱保护工作。

7.拟订全县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负责社会福利机构和福利企业的管理,按职责负责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工作;拟订促进慈善事业的发展规划;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指导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工作。

8.负责全县婚姻登记、儿童收养、殡葬服务和殡葬管理工作,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指导婚姻、收养、殡葬、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9.牵头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护工作,指导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保护机构建设。

10.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社会工作发展规划,统筹推进全县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队伍建设。

11.负责民政系统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养老服务、特困供养、儿童福利、未成年人保护、救助管理、殡葬服务等民政服务机构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2.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3.有关职责分工。与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县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全县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三、领导分工

党组书记、局长袁和平:主持局全面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宋杰:分管社会事务和基层服务股(一室)、负责人事、纪检监察、深化改革、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固定资产投入、区划地名工作、乡(镇)边界线的勘定、联检、行政区域边界工作、婚俗改革和殡葬改革指导婚姻、殡葬服务机构管理工作,负责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李玉梅:分管办公室、社会救助服务中心、负责党建、组织、宣传、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工会、老干部、关心下一代、妇女和计划生育工作,负责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级主任科员谢爱莲:协管政法、综治、维稳、法治建设,负责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社会救助服务中心主任严莉:分管养老服务和老龄工作股、财务室、养老服务中心,负责财务、审计、统计、老龄工作、福彩站工作,负责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级职员孙志辉:分管政法、综治、维稳、法治建设、信访、青年、统战,负责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级职员程文锋:分管社会事务和基层服务股(二室)、 民生办,企业帮扶、慈善、儿童和残疾人福利、行政审批窗口、民间组织管理工作、流浪乞讨、驻村帮扶、协管安全生产、宣传、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精神文明。

四、机构设置:

1.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股)。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民政工作、地方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保密、机要、档案、政务公开、信息化、新闻宣传等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承担依法对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和监察责任。

2.社会事务和基层服务股(婚姻登记管理处)负责全县村以上行政区划的设立、撤销、调整和道路命名、更名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组织实施县、乡(镇)边界线的勘定、联检工作;负责行政区域界线的维护和管理工作;承办行政区域边界争议的调处、提出仲裁建议;主管地名工作;负责全县婚姻登记、殡葬服务和殡葬管理工作,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指导婚姻、殡葬服务机构管理工作。拟订全县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负责社会福利机构和福利企业的管理,按职责负责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工作;拟订促进慈善事业的发展规划;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培育慈善组织,弘扬慈善文化,指导慈善信托备案,监督慈善活动;指导孤儿和残疾人权益保障工作;负责全县儿童收养管理工作,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护工作,指导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保护机构建设和管理工作;协助承担基层治理、基层政权建设涉及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工作中需以政府名义出面的有关工作职责。指导全县基层民政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3.养老服务和老龄工作股承担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统筹推进老龄事业和老龄产业发展,推进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协同发展银发经济。指导协调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组织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省情市情县情宣传教育。拟订全县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老年人口状况、老龄事业和老龄产业发展的统计调查工作。拟订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居家、社区和机构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承担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指导特困人员供养机构建设;推进农村留守老人关爱保护、养老服务市场化等工作。拟订全县社会救助规划,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组织实施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生活无着落人员救助等工作;负责城乡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定的管理工作。

法定依据:

中共分宜县委办公室  分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县民政局职责机构编制的通知》分办字〔2024〕51号,2024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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