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工作,推动政策精准落地,优化营商环境,提升群众和企业获得感,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分宜县各级县直部门、乡镇(街道)及村(社区)开展政策宣讲、解读、咨询及相关考核管理工作。
第三条 坚持政治引领,做到政策宣讲与党中央决策部署保持一致。坚持需求导向,聚焦群众和企业关切,提供针对性解读。创新解读形式,运用多样化载体,提升政策传播实效。建立部门协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第二章 组织与职责
第四条 县政府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全县政策宣讲工作,各乡镇(街道)、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政策宣讲第一责任人,各行政村(社区)设立专职政策宣传员,由村“两委”成员或驻村工作队担任。
第五条 各部门选派主任级及以上领导干部担任政策解读专员,具体承担政策梳理、解读材料编制及现场宣讲工作。
第三章 工作内容与形式
第六条 重点解读以下政策:
1.国家及地方最新出台的惠民惠企政策;
2.乡村振兴、产业发展、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政策;
3.其他群众和企业普遍关注的热点政策。
第四章 监督与考核
第七条 将政策宣讲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重点考核宣讲频次、覆盖面、群众满意度等指标。
第五章 附 则
第八条 本办法由制定机关负责解释。
第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