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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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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典型案例曝光台(2026)

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典型案例曝光台(2026)

发布时间: 2026-03-05 1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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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全县安全生产年度重点工作的统一安排,我县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聚焦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重点环节,集中力量开展整治,严肃查处了一批典型违法行为。现将一批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执法典型案例予以公布。

一、胡某违规气割作业案

2026年1月14日,江西省新余市分宜县某小区院内发生火灾,无人员被困。处置后,县消防救援大队经调查询问和现场勘验,胡某(持证)气焊作业时产生高温熔渣喷溅引燃西侧塑料袋继而蔓延成灾。胡某过失引起火灾,情节较轻,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现决定给予胡某罚款人民币500元整的行政处罚。

二、刘某违规运输氧气罐案

2026年01月12日,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分宜县某有限公司附近进行检查时,发现刘某驾驶货车运输氧气罐,经检查,刘某为该车驾驶员及车主,当事人车辆是轻型普通货车,车辆蓝牌,未办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证件和从业资格证,车辆装满液化气,车辆涉嫌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结合《江西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2024年版)》第四章序号92的规定,鉴于当事人初次违法,情节较轻,决定给予责令改正,并处罚款10000元整的行政处罚。

三、袁某驾驶车辆超限案

2026年1月7日,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在检查中发现驾驶员袁某驾驶车辆超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江西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2024年版)》第三章序号82严重违法程度的规定,决定给予罚款人民币8000元整的处罚。

四、新余某贸易有限公司违规存储柴油案

2026年1月7日,县应急管理局接群众举报,新余某贸易有限公司其柴油违规储存,未储存在专用仓库。经核查该行为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参照《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4年版)》第151序号裁量阶次A的规定,决定责令其立即改正,并处人民币6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五、江西某贸易有限公司违规销售危险化学品案

2026年1月12日,县应急管理局对江西某贸易有限公司开展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销售记录中记录了其在网上销售了95%乙醇(石油醚)和二异丙胺,且该公司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该行为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六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对其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601.34元。

六、江西某麻纺织品有限公司重大事故隐患案

2025年12月4日,县应急管理局对江西某麻纺织品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生产车间采用干式巷道式构筑物作为除尘风道,且内部积尘严重;整经车间顶面、抽排风管口、设备等存在积尘未及时清扫,未见粉尘清扫记录等11条事故隐患。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第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参照《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4年版)》第46序号裁量阶次A,责令其限期改正,处人民币10000元(壹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七、黄某违规在街道两侧搭建构筑物案

2026年1月16日,县城市管理局在日常巡查中发现黄某擅自在街道两侧搭建构筑物,该行为违反了《新余市城市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依据《新余市城市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处以罚款800元的行政处罚。

八、分宜县某足道店存在多条消防安全隐患案

2025年10月29日,县消防救援大队对分宜县某足道店(个体工商户)进行检查,发现其场所使用、营业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存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控制器不能切断火灾区域及相关区域的非消防电源等多条安全隐患,不符合《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标准》GB50166-2019第4.20.2条第4项的规定等多项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决定给予其责令停产停业并处罚款人民币40000元整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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