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府办发〔2022〕27号
分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分宜县关于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园区),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关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分宜县关于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分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8月31日
分宜县关于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实施方案
招商引资是经济工作的生命线,是高质量发展的动力和引擎,为贯彻落实省、市、县经济发展的重大决策和招商引资工作部署精神,为充分调动全县招商引资工作的积极性,全面推进我县招商引资工作,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创新招商引资方式,扩大招商引资规模,形成大招商、招大商的新格局,全面开创招商引资工作新局面,助推我县经济社会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县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引,聚焦省委“作示范、勇争先”目标定位和市委“爱我工小美、五年更辉煌”战略部署,坚定不移实施工业强县首位战略,发挥我县产业优势,深入挖掘一批大项目、新项目,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力度,奋力实现新时代分宜振兴、奏响“民生知名城”华美乐章。
二、目标任务
招商引资规模进一步扩大,招商引资质量进一步提升。全面提升2022年招商引资目标任务:全年完成招商引资任务400亿,上报新签约项目亿元以上55个,其中20亿元以上项目10个,“5020”项目5个。未来三年平均按照15%增幅递增,到2025年底,达成完成招商引资任务600亿,上报新签约项目亿元以上80个的任务目标。
三、工作举措
(一)实施高质量招大引强。紧盯“5020”重大项目,按照“引上游、接下游、抓龙头、带配套”的工作思路,推动招大引强实现新突破。
1.深入实施“产业链”招商。瞄定主攻方向,围绕“2+3”产业体系尤其是光电信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绘制产业链式图,制定“两图一表”,挂图作战,保持招商引资意识更浓、责任更强、力度更大、举措更实的工作态势,梳理一批产业链龙头骨干企业和重点项目,招引一批突破性、带动性、示范性强的企业,确保产业强链工作有序推进。(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专业招商总队)
2.深度融入重点区域招商。紧扣“5020”项目,以长三角、泛珠三角区域、粤港澳大湾区、京津冀等经济圈为主阵地,紧盯“500”强企业和行业龙头企业,以“大抓项目、抓大项目”为总抓手,同时做好沿海地区和南昌都市圈产业配套和转移承接。(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专业招商总队)
3.深入实施“三请三回”行动。积极对接赣商赣才,促进赣商资本、技术、人才回归。县教体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牵头组织请校友、战友回归等活动,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具体举措,广泛邀请乡友、校友、战友来钤访问考察。县委办、工商联等部门要加强与境内外重点商会、华人华侨和留学人员联系。各乡(镇、街道)要结合实际广泛组织开展乡友会、校友会、战友会等各类活动。通过加大“请”的力度,展示“请”的诚意,提升“请”的成效,推动赣商赣才参与和支持家乡建设发展。(责任单位:县委办、工商联、县商务局、县教体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各乡(镇、街道))
(二)凝聚高强度招商合力。整合招商力量,增强全县招商意识,推动形成比学赶超的浓厚招商氛围。
1.强化“一把手”招商。县主要领导带头招商每月外出不少于2次,需引进20亿元以上项目1个;分管县领导每月外出不少于2次,需引进20亿元以上项目1个;其他县领导每月外出不少于1次,需引进1亿元以上项目1个;12个乡(镇、街道)全年至少邀请县主要领导外出1次,邀请其他县领导外出不少于1次,其单位主要领导每月外出不少于1次,需完成1个亿元以上项目、1个10亿元以上项目在谈报送,其中至少1个为光电信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产业项目,需引进亿元以上项目1个;商务局、工信局、文广新旅局、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四支产业招商小分队全年至少邀请县主要领导外出2次,邀请其他县领导外出分别不少于12次、6次、6次、6次,其单位主要领导每月外出不少于1次,需完成1个10亿元以上项目、1个20亿元以上项目在谈报送;商务局需引进20亿元以上项目2个,其中“5020”项目1个;工信局需引进“5020”项目1个;文广新旅局、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需引进20亿元以上项目1个;其他县直责任单位单位每月外出不少于1次,全年至少邀请县领导外出1次,需完成1个亿元以上项目在谈报送,需引进5000万元以上项目1个;县专业招商总队(分宜工业园区)全年至少邀请县主要领导外出8次,邀请其他县领导外出不少于12次,每个小分队每月外出不少于15天、完成2个20亿元以上项目在谈报送,总队共引进项目50个,其中“5020”项目3个。(责任单位:县专业招商总队、各招商引资责任单位)
2.强化专业招商队伍建设。从各地各单位再抽调优秀干部充实县专业招商小队人员,纳入县专业招商总队,由园区负责日常管理;县专业招商总队设置6支主导产业招商小分队,其中光电信息产业招商小分队2支,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朝阳牵头负责;装备制造产业招商小分队2支,由县政协副主席、工商联主席李丹萍牵头负责;新能源新材料产业招商小分队1支,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袁明华牵头负责。调优配强招商小分队力量,鼓励年轻干部与后备干部投身招商一线;突出招商实务培训,不断丰富招商干部的业务知识,提升招商小分队专业水平。(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分宜工业园区、县商务局)
3.建立完善项目预审机制。县开放办负责收集相关项目预审资料,由县政府办对口商务副主任牵头,召集相关预审单位召开项目预审联审会议,原则上每半个月召开一次。根据预审结果,由县开放办出具项目预审会议纪要。(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县商务局)
4.完善招商引资决策与认定机制。成立分宜县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分析研判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书记、县长为双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常务副组长,涉及要素保障部门的分管县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要素保障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商务局,办公室负责收集重大招商引资项目信息,并召集领导小组相关单位召开项目分析研判会议,原则上每个月召开一次。项目认定需提供项目合同、法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引荐证明、进资证明等相关材料,项目落户第一时间明确项目引进单位。(责任单位:县开放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三)创新高水平招商方式。适应国内外产业转移新形势、新要求,创新招商方式方法,提升精准化、专业化招商水平。
1.实施以商招商。运用好我县相关政策,深挖内潜,积极支持企业增资扩股、技改投资、兼并重组,不断推动存量企业做大做强,通过帮助企业扩存量促增量推动存量式招商。按照“大项目、大企业、大产业”的思路,以我县现有的盛泰、江锻、雅保等龙头企业为核心,梳理和发掘招商线索,引进上下游配套企业,推动产业集群发展,形成“引进一个、带来一批,发展一个、辐射一片”的磁场效应。(责任单位:分宜工业园区、县专业招商总队、各招商引资责任单位)
2.开展委托招商。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与信息量大、专业性强、客户资源覆盖面广的投资公司或中介服务机构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或委托书,建立正式、稳固的战略合作关系,拓展招商引资渠道,推动招商引资工作的开展。(责任单位:分宜工业园区、县商务局、县专业招商总队)
3.开展推介招商。借助招商推介会,将我县投资环境、产业优势、发展布局及产业规划推介到全国各地。商务局需筹备举办“工业眼睛”产业招商推介会,工信局需筹备举办装备制造产业招商推介会,文广新旅局需筹备举办文旅产业推介会,县专业招商总队每个月至少举办一场形式多样的招商活动。(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工信局、县文广新旅局、县专业招商总队)
4.用活资本招商。发挥好产业基金、供应链金融的引导作用,加强与国内外知名基金机构的合作,结合产业基金优势积极引进一批优质企业、优质项目落户。探索建立金融机构参与重大项目引进“同研判、同考察、同洽谈、同服务”工作机制,积极引导县域金融机构为企业提供优质的供应链金融、项目融资等金融要素保障服务。(责任单位:分宜工业园区、县金融服务中心)
四、机制保障
(一)强化制度管理。一是县专业招商总队人员管理。县专业招商总队人员由县委组织部统一抽调,工作与原单位脱钩,期限2年,由分宜工业园区统一管理。县专业招商总队人员保留原单位职务,享受原单位在职人员同等的工资及其他福利待遇,年终由工业园区负责考核,并发放经营绩效。二是其他招商队伍人员管理。乡(镇、街道)招商队、各县直招商队人员由各地、各单位自行组建并统筹管理。三是加强招商队伍培训。县开放办将组织各招商引资责任单位开展培训,科学化、系统化、效率化地提升专业知识和素养水平,增强工作效率和业务能力,做到深挖内潜、应报尽报。
(二)强化经费保障。一是招商工作经费。为进一步提升工作任务、强化小分队经费保障,县专业招商总队专项经费300万元/年,由县财政、分宜工业园区按照1:2比例安排;县商务局由县财政安排工作经费25万元/年;县工信局、县文广新旅局、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由县财政安排工作经费15万元/年;其他26支县直招商队由县财政安排专项经费5万元/年,年中预拨付部分工作经费,剩余工作经费根据年底招商引资工作完成情况再行拨付,未招引项目的不予拨付剩余工作经费;今后,除县专业招商总队和商务局、工信局、文广新旅局、现代农业示范区4支产业招商小分队按既定标准安排工作经费之外,其余26支县直招商队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支持招商工作经费,奖补资金为130万元;各乡(镇、街道)招商小分队招商工作经费自行解决。县专业招商总队招商专项经费由分宜工业园区管委会专账核算进行管理;县直招商队招商专项经费由各责任单位专账核算进行管理,实报实销。各项支出及票据严格按县财政局现行规定执行。二是招商奖励经费。按照《分宜县招商引资奖励办法》(分办字〔2021〕45号),对引进并落户我县的招商引资项目,可由引进单位、企业、商协会或个人(不含政府公职人员)申报信息奖、固定资产奖及引进并购项目奖,由县开放办领导小组组织考核队核查无误后,由县财政按照考核结果发放奖励经费。
(三)强化调度考核
各责任单位需建立亿元以上在谈项目库,落实专人负责项目的管理、更新,按照时间节点,每月15日、30日下班前向县开放办报送最新在谈项目及进展情况。县开放办负责调度,并根据项目信息进行研判、分类,汇总建立全县亿元以上招商项目库。
1.一周一调度。县专业招商总队、乡(镇、街道)招商队和县直招商队应当在每周周一,分别向县开放办报送一次工作进展情况,并由开放办编写招商周刊。
2.一月一通报。县开放办根据县委、县政府下达的年度招商引资任务,对照完成进度情况进行梳理,每月实时调度、通报工作动态,并编制月报,激励先进、鞭策后进。
3.半年一考评。县开放办原则上每半年将各招商队工作情况进行考评并通报。
4.年终总述职。各招商引资责任单位年终对全年招商引资工作进行述职,并由县开放办负责对各单位进行年终考评。
5.考核结果运用。县委督查室定期对各地各部门外出招商和项目落地等情况进行督查,把招商工作成效与年度考核、干部使用等挂钩,对为全县招商引资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乡(镇、街道、园区)、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及驻县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或通报表扬,评选分宜县招商引资先进个人、分宜县服务开放型经济先进个人、分宜县招商引资工作先进单位、分宜县服务开放型经济先进单位并发放一定奖励。引进“5020”项目的单位,推荐干部提拔重用;年度考核后三位的单位,所在单位干部一年内不得提拔重用。
附件:1.县领导招商任务分解表
2.分宜县各招商队任务分解表
3.分宜县招商小分队日常管理考核办法
附件1
县领导招商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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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名 |
职务 |
招商引资及外出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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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邹家洪 |
县委书记 |
引进总投资20亿元以上项目1个, 县主要领导每月外出不少于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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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谢淘 |
县委副书记、县长 |
引进总投资20亿元以上项目1个, 县主要领导每月外出不少于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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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钟宇虹 |
县委副书记 |
引进总投资1亿元以上项目1个,每月外出不少于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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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胡瑜瑞 |
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 |
引进总投资1亿元以上项目1个,每月外出不少于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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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黄斯文 |
县政协主席 |
引进总投资1亿元以上项目1个,每月外出不少于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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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刘军 |
县委常委、宣传部长 |
引进总投资1亿元以上项目1个,每月外出不少于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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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夏侯云 |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
引进总投资1亿元以上项目1个,每月外出不少于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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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周金林 |
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
引进总投资1亿元以上项目1个,每月外出不少于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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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胡旻 |
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
引进总投资1亿元以上项目1个,每月外出不少于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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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罗艳兵 |
县委常委、副县长 |
引进总投资1亿元以上项目1个,每月外出不少于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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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李建军 |
副县长 |
引进总投资20亿元以上项目1个,每月外出不少于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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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郭小平 |
副县长 |
引进总投资1亿元以上项目1个,每月外出不少于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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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黄璜 |
副县长 |
引进总投资1亿元以上项目1个,每月外出不少于1次 |
|
12 |
张小兵 |
副县长 |
引进总投资1亿元以上项目1个,每月外出不少于1次 |
|
13 |
黄燕飞 |
副县长 |
引进总投资1亿元以上项目1个,每月外出不少于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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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项昀 |
副县长 |
引进总投资1亿元以上项目1个,每月外出不少于1次 |
附件2
分宜县各招商队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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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单位 |
招商任务 |
本年完成实际进资(亿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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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5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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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分县工业园区 (含县专业招商总队) |
须引进项目50个,总投资150亿元,其中完成“5020”项目3个,当年签约并开工;完成进资30亿元(含增资扩股、技改老项目);完成实际利用外资7001万美元;每个专业招商小分队至少报送2个20亿元以上在谈项目,每月外出不少于15天;邀请县主要领导外出招商不少于8批次,邀请其他县领导外出招商不少于12批次;每个月至少举办一场形式多样的招商活动 |
30 |
|
2 |
县商务局 |
须新入统20亿元以上项目3个,其中工业项目2个;新引进总投资20亿元以上项目2个,其中“5020”项目1个;完成实际利用外资7001万美元;完成外贸进出口促稳提质;至少报送1个10亿元以上项目、1个20亿元以上在谈项目;邀请县主要领导外出招商不少于2批次,邀请其他县领导外出招商不少于12批次;单位主要领导每月外出不少于1次;举办“工业眼睛”招商推介会; |
3 |
|
3 |
县工信局 |
负责调度钢铁产业新签约项目10个,进资率达15%;新引进“5020”项目1个;举办装备制造产业招商推介会;至少报送1个10亿元以上项目、1个20亿元以上在谈项目;邀请县主要领导外出招商不少于2批次,邀请其他县领导外出招商不少于6批次;单位主要领导每月外出不少于1次 |
2 |
|
4 |
县文广新旅局 |
须引进1个总投资20亿元以上项目;至少报送1个10亿元以上项目、1个20亿元以上在谈项目;举办文旅产业招商推介会;邀请县主要领导外出招商不少于2批次,邀请其他县领导外出招商不少于6批次;单位主要领导每月外出不少于1次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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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 |
须引进1个总投资20亿元以上项目;至少报送1个10亿元以上项目、1个20亿元以上在谈项目;邀请县主要领导外出招商不少于2批次,邀请其他县领导外出招商不少于6批次;单位主要领导每月外出不少于1次 |
2 |
|
6 |
县委办 |
须引进至少1个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项目;至少报送1个总投资1亿元以上在谈项目,邀请县领导外出招商不少于1批次;每月外出不少于1次 |
0.2 |
|
7 |
县政府办 |
须引进至少1个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项目;至少报送1个总投资1亿元以上在谈项目,邀请县领导外出招商不少于1批次;每月外出不少于1次 |
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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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县委统战部(工商联) |
须引进至少1个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项目;至少报送1个总投资1亿元以上在谈项目,邀请县领导外出招商不少于1批次;每月外出不少于1次 |
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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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县农粮局 |
负责调度农产业新签约项目10个,进资率达10%;须引进农业产业项目3个以上,且至少引进1个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项目;至少报送1个总投资1亿元以上在谈项目,邀请县领导外出招商不少于1批次;每月外出不少于1次 |
0.2 |
|
10 |
县民政局 |
须引进至少1个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项目;至少报送1个总投资1亿元以上在谈项目,邀请县领导外出招商不少于1批次;每月外出不少于1次 |
0.2 |
|
11 |
县财政局 |
须引进至少1个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项目;至少报送1个总投资1亿元以上在谈项目,邀请县领导外出招商不少于1批次;每月外出不少于1次 |
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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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县发改委 |
须引进至少1个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项目;至少报送1个总投资1亿元以上在谈项目,邀请县领导外出招商不少于1批次;每月外出不少于1次 |
0.2 |
|
13 |
县教体局 |
须引进至少1个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项目;至少报送1个总投资1亿元以上在谈项目,邀请县领导外出招商不少于1批次;每月外出不少于1次 |
0.2 |
|
14 |
县住建局 |
须引进至少1个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项目;至少报送1个总投资1亿元以上在谈项目,邀请县领导外出招商不少于1批次;每月外出不少于1次 |
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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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县交通运输局 |
须引进至少1个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项目;至少报送1个总投资1亿元以上在谈项目,邀请县领导外出招商不少于1批次;每月外出不少于1次 |
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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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县城管局 |
须引进至少1个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项目;至少报送1个总投资1亿元以上在谈项目,邀请县领导外出招商不少于1批次;每月外出不少于1次 |
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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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县林业局 |
须引进至少1个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项目;至少报送1个总投资1亿元以上在谈项目,邀请县领导外出招商不少于1批次;每月外出不少于1次 |
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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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县乡村振兴局 |
须引进至少1个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项目;至少报送1个总投资1亿元以上在谈项目,邀请县领导外出招商不少于1批次;每月外出不少于1次 |
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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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县应急管理局 |
须引进至少1个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项目;至少报送1个总投资1亿元以上在谈项目,邀请县领导外出招商不少于1批次;每月外出不少于1次 |
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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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县水利局 |
须引进至少1个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项目;至少报送1个总投资1亿元以上在谈项目,邀请县领导外出招商不少于1批次;每月外出不少于1次 |
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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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县市场监管局 |
须引进至少1个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项目;至少报送1个总投资1亿元以上在谈项目,邀请县领导外出招商不少于1批次;每月外出不少于1次 |
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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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县卫健委 |
须引进至少1个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项目;至少报送1个总投资1亿元以上在谈项目,邀请县领导外出招商不少于1批次;每月外出不少于1次 |
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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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县人社局 |
须引进至少1个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项目;至少报送1个总投资1亿元以上在谈项目,邀请县领导外出招商不少于1批次;每月外出不少于1次 |
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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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县政务服务中心 |
须引进至少1个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项目;至少报送1个总投资1亿元以上在谈项目,邀请县领导外出招商不少于1批次;每月外出不少于1次 |
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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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县供销社 |
须引进至少1个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项目;至少报送1个总投资1亿元以上在谈项目,邀请县领导外出招商不少于1批次;每月外出不少于1次 |
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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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
须引进至少1个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项目;至少报送1个总投资1亿元以上在谈项目,邀请县领导外出招商不少于1批次;每月外出不少于1次 |
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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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县国资局 |
负责调度新签约国企、央企项目各1个,须引进至少1个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项目;至少报送1个总投资1亿元以上在谈项目,邀请县领导外出招商不少于1批次;每月外出不少于1次 |
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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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须引进至少1个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项目;至少报送1个总投资1亿元以上在谈项目,邀请县领导外出招商不少于1批次;每月外出不少于1次 |
0.2 |
|
29 |
县自然资源局 |
须引进至少1个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项目;至少报送1个总投资1亿元以上在谈项目,邀请县领导外出招商不少于1批次;每月外出不少于1次 |
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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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分宜生态环境局 |
须引进至少1个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项目;至少报送1个总投资1亿元以上在谈项目,邀请县领导外出招商不少于1批次;每月外出不少于1次 |
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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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县红十字会 |
须引进至少1个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项目;至少报送1个总投资1亿元以上在谈项目,邀请县领导外出招商不少于1批次;每月外出不少于1次 |
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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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分宜镇 |
须引进至少1个总投资1亿元以上项目;至少报送1个总投资1亿元以上在谈项目、1个10亿元以上的在谈项目,其中至少1个为我县“2+3”主导产业项目;邀请县主要领导外出招商不少于1批次,邀请其他县领导外出招商不少于1批次;单位主要领导每月外出招商不少于1次 |
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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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钤东街道 |
须引进至少1个总投资1亿元以上项目;至少报送1个总投资1亿元以上在谈项目、1个10亿元以上的在谈项目,其中至少1个为我县“2+3”主导产业项目;邀请县主要领导外出招商不少于1批次,邀请其他县领导外出招商不少于1批次;单位主要领导每月外出招商不少于1次 |
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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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钤西街道 |
须引进至少1个总投资1亿元以上项目;至少报送1个总投资1亿元以上在谈项目、1个10亿元以上的在谈项目,其中至少1个为我县“2+3”主导产业项目;邀请县主要领导外出招商不少于1批次,邀请其他县领导外出招商不少于1批次;单位主要领导每月外出招商不少于1次 |
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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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操场乡 |
须引进至少1个总投资1亿元以上项目;至少报送1个总投资1亿元以上在谈项目、1个10亿元以上的在谈项目,其中至少1个为我县“2+3”主导产业项目;邀请县主要领导外出招商不少于1批次,邀请其他县领导外出招商不少于1批次;单位主要领导每月外出招商不少于1次 |
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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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凤阳镇 |
须引进至少1个总投资1亿元以上项目;至少报送1个总投资1亿元以上在谈项目、1个10亿元以上的在谈项目,其中至少1个为我县“2+3”主导产业项目;邀请县主要领导外出招商不少于1批次,邀请其他县领导外出招商不少于1批次;单位主要领导每月外出招商不少于1次 |
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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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杨桥镇 |
须引进至少1个总投资1亿元以上项目;至少报送1个总投资1亿元以上在谈项目、1个10亿元以上的在谈项目,其中至少1个为我县“2+3”主导产业项目;邀请县主要领导外出招商不少于1批次,邀请其他县领导外出招商不少于1批次;单位主要领导每月外出招商不少于1次 |
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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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双林镇 |
须引进至少1个总投资1亿元以上项目;至少报送1个总投资1亿元以上在谈项目、1个10亿元以上的在谈项目,其中至少1个为我县“2+3”主导产业项目;邀请县主要领导外出招商不少于1批次,邀请其他县领导外出招商不少于1批次;单位主要领导每月外出招商不少于1次 |
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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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高岚乡 |
须引进至少1个总投资1亿元以上项目;至少报送1个总投资1亿元以上在谈项目、1个10亿元以上的在谈项目,其中至少1个为我县“2+3”主导产业项目;邀请县主要领导外出招商不少于1批次,邀请其他县领导外出招商不少于1批次;单位主要领导每月外出招商不少于1次 |
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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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钤山镇 |
须引进至少1个总投资1亿元以上项目;至少报送1个总投资1亿元以上在谈项目、1个10亿元以上的在谈项目,其中至少1个为我县“2+3”主导产业项目;邀请县主要领导外出招商不少于1批次,邀请其他县领导外出招商不少于1批次;单位主要领导每月外出招商不少于1次 |
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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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洋江镇 |
须引进至少1个总投资1亿元以上项目;至少报送1个总投资1亿元以上在谈项目、1个10亿元以上的在谈项目,其中至少1个为我县“2+3”主导产业项目;邀请县主要领导外出招商不少于1批次,邀请其他县领导外出招商不少于1批次;单位主要领导每月外出招商不少于1次 |
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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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洞村乡 |
须引进至少1个总投资1亿元以上项目;至少报送1个总投资1亿元以上在谈项目、1个10亿元以上的在谈项目,其中至少1个为我县“2+3”主导产业项目;邀请县主要领导外出招商不少于1批次,邀请其他县领导外出招商不少于1批次;单位主要领导每月外出招商不少于1次 |
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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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湖泽镇 |
须引进至少1个总投资1亿元以上项目;至少报送1个总投资1亿元以上在谈项目、1个10亿元以上的在谈项目,其中至少1个为我县“2+3”主导产业项目;邀请县主要领导外出招商不少于1批次,邀请其他县领导外出招商不少于1批次;单位主要领导每月外出招商不少于1次 |
0.5 |
附件3
分宜县招商小分队日常管理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我县招商小分队的经费使用和管理,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管理,确保招商引资工作取得实效,根据《分宜县关于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实施方案(送审稿)》《分宜县县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管理考核对象
县专业招商总队、30支县直单位招商小分队、12支乡(镇、街道)招商小分队。
二、职责任务
(一)总目标任务。各小分队要立足我县产业实际,结合我县产业发展要求,紧紧围绕我县光电信息、麻纺、新材料产业、装备制造、新型建材“2+3”产业体系招商,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全年完成招商引资任务400亿,上报新签约项目亿元以上55个,其中20亿元以上项目10个,“5020”项目5个。未来三年平均按照15%增幅递增,到2025年底,达成完成招商引资任务600亿,上报新签约项目亿元以上80个的任务目标。
(二)日常工作管理。各小分队外出招商要及时按要求编辑招商信息,每周一需向县开放办汇报一次工作进展情况,每个月15日、30日前向县开放办报送最新在谈项目及进展情况,由县开放办收集汇总。
(三)加强协同合作。县开放办明确专人为小分队招商提供服务,为项目考察、谈判和签约提供相应支持和配合。招商小分队在外洽谈重大项目需市、县领导推进的,应及时向县开放办报告并按要求做好项目洽谈的一切准备工作。县级有关单位要与小分队强化合作,积极跟踪对接在谈项目,提供优质服务,推动项目及时、顺利落户。
三、管理制度
(一)强化队伍管理。由县委组织部从各地各单位再抽调优秀干部充实县专业招商小队人员,纳入县专业招商总队,由分宜工业园区统一管理;县专业招商总队人员保留原单位职务,享受原单位在职人员同等的工资及其他福利待遇,年终由工业园区负责考核,并发放经营绩效。县专业招商总队设置6支主导产业招商小分队,其中光电信息产业招商小分队2支,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朝阳牵头负责;装备制造产业招商小分队2支,由县政协副主席、工商联主席李丹萍牵头负责;新能源新材料产业招商小分队1支,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袁明华牵头负责;1支专业招商小分队驻点京津冀招商。乡(镇、街道)招商队、各县直招商队人员由各地、各单位自行组建并统筹管理。
(二)实行队长负责制度。各小分队队长全面负责招商小分队外出招商的组织管理、沟通协调、拟定招商计划,带领和指导成员摸排招商信息、落实招商接待、洽谈、协调全链条工作。
(三)强化工作报告制度。小分队需在规定时间内上报相关工作材料至县开放办邮箱(jxfykfb@163.com),未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相关信息的,视为无信息,逾期不予补登和统计。1.周刊。各小分队每周一上午10:00前上报本周招商信息;2.月报表。各小分队每月25日17:00前上报本月招商报表,同时,每个月15日、30日前向县开放办报送最新在谈项目及进展情况;3.季度工作情况汇报。小分队每季度报送本单位招商引资工作开展情况、项目进展情况、进资明细等;4.走访企业报送。小分队需配合县开放办调度,按时报送可供领导走访企业名单,推动项目落地成效。
(三)落实外出与接待报备制度。小分队外出招商、接待客商均需向县开放办报备相关信息;商务接待用餐需提前提供商务接待备案表,由接待单位签字盖章后交县开放办统一签字备案,未在县开放办备案的,不予认定为商务接待。
四、进资项目考核认定标准
对申报进资项目的,前期应及时报送跟踪项目信息表(对当月直接申报项目进资的不予认定)。原则上1个项目只认定1个单位,在同时报送对接企业信息并取得企业引进证明的前提下,落户平台可与引进单位共享一个项目进资;需提供项目合同、法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引荐证明、进资证明等相关材料,项目落户第一时间明确项目引进单位。一个项目进资认定不超过两年,由县开放办组织考核小组进行进资认定。
五、经费预算及管理办法
(一)经费预算
1、县专业招商总队专项经费300万元/年,由县财政、分宜工业园区按照1:2比例安排,由县工业园区管委会专账核算进行管理。
2、县商务局由县财政安排工作经费25万元/年;县工信局、县文广新旅局、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由县财政安排工作经费15万元/年;其他26支县直招商队由县财政安排专项经费5万元/年,年中预拨付部分工作经费,剩余工作经费根据年底招商引资工作完成情况再行拨付,未招引项目的不予拨付剩余工作经费。今后,除县专业招商总队和商务局、工信局、文广新旅局、现代农业示范区4支产业招商小分队按既定标准安排工作经费之外,其余26支县直招商队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支持招商工作经费,奖补资金为130万元。
3、各责任单位专账核算进行管理,实报实销,各项支出及票据严格按县财政局现行规定执行。
4、各乡(镇、街道)招商小分队招商工作经费自行解决。
(二)经费管理办法
1.使用原则
招商经费主要用于外出招商及接待客商产生的费用。招商引资专项经费应单独核算,专款专用,如有结余可结转下年继续使用,但不得挪作他用,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套取、截留、挤占、挪用招商引资专项经费,对违反规定者,将予以严肃处理。招商引资专项经费的使用,除应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条件外,还必须严格执行相关财经法规,使用正规票据。
2.具体使用范围
(1)差旅费。各招商小分队在招商期间发生的住宿费、交通费及出差补助,各项经费补助标准按照《分宜县县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分财行〔2019〕7号)文件执行。
(2)交通费。含火车票、长途车票、租车费、机票、油费、过路过桥费。招商人员外出招商,以乘坐火车、汽车、自行驾车为主,从严控制乘坐飞机、火车软卧、高铁商务座和特等座,从严控制租赁高档车辆。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分宜县县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分财行〔2019〕7号)文件执行。小分队成员在外出招商期间,按80元/人·天的标准发放交通费补贴。
(3)伙食补助费。小分队成员在外出招商期间,按100元/人·天的标准发放。
(4)公杂费。参照余开放办〔2017〕7号文件精神,县专业招商总队以及县商务局、县工信局、县文广新旅局、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四支产业招商小分队成员在外出招商期间,按70元/人·天的标准发放,应按照报销差旅费实际补助天数进行填报,填入差旅费报销单,与差旅费同时报批。
(5)接待费。商务接待费用要秉着节约的原则,严格按照标准选择菜品,不得提供高档菜肴和野生动物制作的菜肴,同时严格遵守省、市、县党政机关商务接待要求。
(6)县专业招商总队下设产业招商小分队牵头负责的三位县领导外出招商产生的费用由县专业招商总队实报实销。
(7)驻点京津冀专业招商小分队纳入县专业招商总队考核管理,按照队长每人2500元/月、队员每人2000元/月的标准包干。驻点小分队成员外出招商期间不再给予招商补助。
(三)核销办法
1.各招商小分队招商所发生的经费开支,支付款项必须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合法的原始凭证是套印有税务部门监制章的收款票据;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事业性收费票据、统一收据及专用票据;国家交通、水电等部门的专用票据。发票上必须要有单位名称(抬头)、商品名称、商品计量单位、单价、数量、金额(定额发票除外),并加盖开出单位的财务专用章或营业章。
2.县招商小分队工作经费的使用应与县开放办日常掌握的考核情况相一致,避免出现与招商活动无关的费用在专项资金中报支,如经发现,将通报批评并报县委组织部。
六、附则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相关文件同时废止。
县直单位、乡(镇、街道)和县专业招商总队
分类及招商目标任务
一、县直单位
一类部门(30个):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商务局、县农粮局、县文广新旅局、县工信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委、县教体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城管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卫健委、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政务服务中心、县供销社、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县国资局、县委统战部(工商联)、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自然资源局、分宜生态环境局、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县乡村振兴局、县应急管理局、县红十字会。
目标任务:
1.县商务局当年新入统20亿元以上项目3个,其中工业项目2个;需引进20亿元以上项目2个,其中“5020”项目1个,进资3亿元;完成实际利用外资7001万美元;外贸进出口促稳提质;全年需邀请县主要领导外出招商不少于2批次,邀请其他县领导外出招商不少于12批次,单位主要领导每月外出不少于1次,需完成1个10亿元以上项目、1个20亿元以上项目在谈报送;需筹备举办“工业眼睛”产业招商推介会。
2.县工信局新签约引进“5020”项目1个,完成进资2亿元;全年邀请县主要领导外出招商不少于2批次,邀请其他县领导外出招商不少于6批次,单位主要领导每月外出不少于1次,需完成1个10亿元以上项目、1个20亿元以上项目在谈报送;负责调度钢铁产业新签约项目10个,进资率达15%;需筹备举办装备制造产业招商推介会。
3.县文广新旅局新签约引进投资金额20亿元以上项目1个,完成进资2亿元;全年邀请县主要领导外出招商不少于2批次,邀请其他县领导外出招商不少于6批次,单位主要领导每月外出不少于1次,需完成1个10亿元以上项目、1个20亿元以上项目在谈报送;需筹备举办文旅产业招商推介会。
4.县农粮局新签约引进农业产业项目3个以上,且至少需引进1个投资金额5000万元以上项目,当年进资完成2000万;邀请县领导外出招商不少于1批次;负责调度农产业新签约项目10个,进资率达10%;至少报送1个总投资1亿元以上在谈项目。
5.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新签约引进总投资20亿元以上项目1个,完成进资2亿元;全年邀请县主要领导外出招商不少于2批次,邀请其他县领导外出招商不少于6批次,单位主要领导每月外出不少于1次,需完成1个10亿元以上项目、1个20亿元以上项目在谈报送。
6.各县直单位新签约引进至少1个5000万元以上产业项目(且该项目签约后一年内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以上,含外资),当年进资完成2000万元;邀请县领导外出招商不少于1批次;每月至少外出招商1次;至少报送1个总投资1亿元以上在谈项目。
二类部门(24个):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县总工会、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审计局、县统计局、县司法局、县医保局、县投控集团、县信访局、县委党校、团县委、县科协、县党史办、县残联、县妇联、县委编办、县融媒体中心。
目标任务:每个成员单位提供有价值项目信息线索5条以上(经县开放办认定采用),为全县招商引资做好服务。
二、工业园区(含县专业招商总队)、乡(镇、街道)(13个)
分宜工业园区(含县专业招商总队)、分宜镇、钤东街道、钤西街道、操场乡、凤阳镇、杨桥镇、双林镇、高岚乡、钤山镇、洋江镇、洞村乡、湖泽镇。
目标任务:
1.分宜工业园区(含县专业招商总队)新签约引进项目50个,投资金额150亿元,其中完成“5020”项目3个,签约并开工;完成进资30亿元(含增资扩股、技改老项目);完成实际利用外资7001万美元;每个专业招商小分队至少报送2个20亿元以上在谈项目,每月外出不少于15天;邀请县主要领导外出招商不少于8批次,邀请其他县领导外出招商不少于12批次;每个月至少举办一场形式多样的招商活动。
2.各乡(镇、街道)新签约引进至少1个亿元以上产业项目(且该项目签约后一年内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以上,含外资),当年进资完成5000万元;全年需邀请县主要领导外出招商不少于1批次,邀请其他县领导外出招商不少于1批次;单位主要领导每月外出招商不少于1批次;需完成1个亿元以上项目、1个10亿元以上项目在谈报送,其中至少1个为光电信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产业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