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分宜县司法局及下属单位综合性涉企收费目录清单 | ||||||||||
| 序号 | 部门名称 | 收费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收费项目 | 收费性质 | 服务内容 或涉及事项 |
收费标准 | 标准制定 方式及部门 |
政策依据 | 备注 |
| 1 | 分宜县司法局 | 分宜县公证处 | 公益事业单位 | 公证服务收费 | 实行政府 定价和市场调节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1.证明法律事实类(如继承、赠与、遗嘱、声明、委托、出生、亲属关系、监护、现场监督、保全证据、提存、协议等等); 2.证明法律文书类(如证书执照、签名、印鉴、文本相符等); 3.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 证明财产继承、赠与、接受遗赠,按照受益额标的分段累计收取,最低200元,受益20万以下按0.5%;20万以上—50万元的部分按0.4%收取;50万以上—500万元的部分按0.3%收取;1000万元以上的部分按0.1%收取。(具体见《江西省发展改革委江西省司法厅关于完善公证服务价格管理的通知》赣发改价管〔2024〕120号) |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 江西省司法厅 | 1.《国家发展改革委 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公证服务价格形成机制的指导意见》〔2021〕1081号;2.《江西省公证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赣发改收费〔2016〕1281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