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605210001-2022-01255 | 信息分类: | 人事任免 |
---|---|---|---|
内容分类: | 发文日期: | 2022-02-15 | |
发布机构: | 分宜县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时间: | ||
文号: | 分干字〔2022〕12号 | 关键词: | 任中共,免去,宜县,黄志峰, |
名称: | 中共分宜县委关于黄志峰等同志职务职级任免的通知 |
分干字〔2022〕12号
中共分宜县委
关于黄志峰等同志职务职级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园区)党(工)委,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党组织:
县委决定:
黄志峰同志任中共分宜县城市投资控股集团委员会委员、书记,免去其中共分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职务、三级主任科员职级;
李芳同志任中共分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三级主任科员,免去其中共分宜县农业农村和粮食局委员会委员职务,三级主任科员职级。
袁小军同志任分宜县钤西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专职副主任。
中共分宜县委
2022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