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宜县钤鑫隆矿业有限公司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与《分宜县盛安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两个方案审查结果的公示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的通知》(国土资发〔1999〕98号)等相关规定,分宜县自然资源局组织专家对《分宜县钤鑫隆矿业有限公司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和《分宜县盛安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两个方案进行了评审,现将拟同意通过的方案予以公示。
自公示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如对该结果有异议的,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分宜县自然资源局矿产资源管理股反映情况,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证明本人身份的证件,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790-5813231
附件1:分宜县盛安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开发利用方案评审意见与专家组名单
附件2:分宜县钤鑫隆矿业有限公司开发利用方案评审意见与专家组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