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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3605210001-2023-04469

信息分类:

扩大有效投资

内容分类:

发文日期:

2023-04-12

发布机构:

分宜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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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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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

重点项目,计划投资,

称:

【扩大有效投资】分宜县2023年重点项目推进工作方案

【扩大有效投资】分宜县2023年重点项目推进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 2023-04-12 1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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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项目大会战”的决策部署,切实做好2023年全县重点项目推进工作,提高我县重点项目管理水平,充分发挥重点项目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支撑作用,确保年度目标任务完成,促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23年,全年县重点建设项目分两批下达计划,全年项目个数和投资额原则上不低于2022年标准。

2023年第一批县重点建设项目129个,总投资499.6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57.1亿元。第一批县重点项目,按板块分为:

1.工业及能源项目41个,总投资364.4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12.1亿元;

2.城建及基础设施项目23个,总投资10.3亿元,年度计划投资6.9亿元;

3.社会事业项目30个,总投资31.4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4.2亿元;

4.生态环保项目4个,总投资1.8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4亿元;

5.农林水及旅游项目19个,总投资64.1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7.9亿元;

6.商贸物流项目4个,总投资1.4亿元,年度计划投资0.97亿元;

7.文化创意等现代服务业项目3个,总投资12亿元,年度计划投资3.5亿元;

8.前期项目5个,总投资14.2亿元。

二、工作举措

(一)认真筛选重点项目

2023年选报的重点项目必须是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有利于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促进城市功能完善和民生改善,具有良好投资导向和带动效应,能够增强发展后劲,对全县及项目所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大中型项目。重点突出:基础设施建设、光电信息、锂电新能源、钢铁深加工、装备制造、循环农业、社会民生、生态旅游等我县优势产业项目和相关延伸产业链及配套项目;我县招商引资履约项目以及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等。

筛选条件:按工业、城建交通、商贸物流项目年内计划投资2000万元以上,社会民生、现代农业及生态旅游项目年内计划投资1000万元以上,文化创意、电子商务、信息软件与服务外包等现代服务业项目年内计划投资800万元以上的标准筛选确定。

对列入第一批县重点建设的项目(见附件1),各项目推进工作组要按照时间节点加快推进。县重点项目原则上只进不出,因市场、政策等客观原因需撤出县重点,需县政府常务会、县委常委会研究确定。6月份县重点办将下发文件收集第二批县重点建设项目,各地各部门筛选条件成熟的项目或新签约的招商引资等项目,且具备开工条件的项目申请列入第二批县重点建设项目,各地各部门必须完成重点项目建设任务数。

(二)制定项目实施方案

县重点项目年度推进计划目标任务确定后,由各项目挂点县领导牵头组织项目单位、责任单位和帮扶单位,组成项目推进组,共同研究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具体要求见附件2),每个项目实施方案必须按照县委、县政府研究的此文件内容制定。项目实施方案经项目挂点领导和项目单位、责任单位和帮扶单位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以纸质和电子版的形式于3月10日之前报县重点办(设在县发改委:行政中心948室,邮箱:fenyifgj@163.com,电话:5885293),实施方案将作为2023年重点工程推进工作的“亮灯管理”及年度目标考核依据。

(三)完善项目管理机制

1.挂点帮扶制度。对县重点项目,实行县领导挂点制度。每个项目安排了挂点县领导,对项目建设负责,一线指挥,一线推进,一线解决问题。协调解决问题情况作为挂点工作成效重要内容。挂点领导原则上每月深入项目现场不少于1次。各责任单位、帮扶单位要成立工作班子,落实专人负责,要及时掌握项目动态,主动向项目挂点县领导汇报,及时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的具体问题,工作推进中发现的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及时报告挂点县领导协调解决。

2.信息报送制度。各重点项目责任单位、帮扶单位每月20日前本月项目进展情况及存在问题以纸质和电子形式报县重点办邮箱(样表见附件3)。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单位的报表及专班督查情况,对项目建设具体情况每月进行通报。

3.“亮灯”管理制度。实行重点项目“亮灯”管理,对重点建设项目推进情况实行每月“亮灯”通报。对照年初项目实施方案倒排工期时间节点目标,按时限要求完成的项目亮“绿灯”,第一个月未达到时序进度的亮黄灯预警,第二个月未达到时序进度的亮红灯,第三个月未达到时序进度的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并在电视台作表态发言。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被亮“黄灯”的项目推进工作组下达督查整改通知书,责令整改。对限期整改不到位或被亮“红灯”的项目,由县政府分管领导约谈该项目推进工作组;必要时提请县政府主要领导约谈该项目推进工作组。凡被亮“黄灯”亮“红灯”的项目推进工作组年终考核时分别扣2分、4分,并在单位绩效考核时扣相应分值。

4.调度协调制度。重点项目建设按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分工安排负总责,挂点领导对挂点项目具体负责,并落实项目年度目标任务。项目实行三级协调调度机制,由县重大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各项目挂点领导,根据协调问题的轻重缓急分级协调调度。一般性的问题,由项目责任单位、帮扶单位协调解决;较大的问题,提交项目挂点领导协调解决;较为突出的或共性的问题,由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每月召开重点项目调度会协调解决;重大问题上报县重大项目建设领导小组专题研究解决,县重大项目建设领导小组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重大项目建设工作推进会,听取各项目挂点县领导汇报各自挂点的项目建设情况,专题研究协调解决重大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5.检查督办制度。重点项目督查专班(县委总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重大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全县重大建设项目调度会上协调的问题、进展缓慢的项目以及分宜县市级重点建设项目进行检查督办,对工作不力的,下发督查整改通知单。对因主观原因没有按要求解决问题的有关单位及时给予通报,年终纳入重点项目年度绩效考核,一次扣1分,上不封顶。

6.宣传报道制度。县委宣传部门、县融媒体中心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服务项目建设的职能和作用,县融媒体中心要制定详细的重点项目推进宣传计划,每月要有至少一次以上的报道,对项目推进工作进行全面跟踪报道,及时宣传推广各地、各部门项目工作的最新成果和典型经验;要强化阶段性项目调度会、专题协调会、流动现场会的宣传;对工作不落实、进度拖延的单位及主要负责人和阻碍重大项目建设的人和事,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

7.考核奖惩机制。实行《分宜县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由县重大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单位,按照考核标准,年终统一进行综合考核和单项考核。将重点项目建设作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由县绩效办根据目标责任所占分值进行综合考核;同时根据项目计划完成情况,县委、县政府进行单项考核奖励,通过奖励先进,激发各项目挂点县领导、责任单位、帮扶单位和要素保障部门的工作热情。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重点项目推进工作的领导,成立县重大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长任第一副组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任常务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委,由县发改委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组员由县委总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发改委、县政务服务中心等单位抽调人员担任,负责重点项目总体安排、综合协调、督查考核等工作。县重点项目推进工作专班由县政协副主席黄福军同志总牵头,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办,由县政府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副主任由县发改委主任担任。工作专班分四个小组进行专项督查,建立集责任落实、问题协调、督查督办等全方位、常态化项目推进机制,实现“定期督办、定期协调调度”。各项目责任单位要成立相应的项目办,落实责任,形成合力,共同推进。

(二)强化要素保障

各有关部门要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由县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发改、财政、自然资源、住建、生态环境、林业等部门密切配合,在重点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及办理证照等行政许可时,启动绿色通道,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理效率,积极主动帮助项目建设单位完备各项手续。县政务服务中心对因无故不办理或超过时间办理行政许可的单位进行通报,年终纳入重点项目年度绩效考核,一次扣1分,上不封顶。县委政法委牵头开展优化项目建设环境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整治阻挠征地拆迁、强装强卸、强揽工程、强行用工及偷盗行为,大力营造良好的建设环境。银龙水务公司、供电公司、顺民天然气公司、移动、电信要对重点项目开辟服务绿色通道,主动做好衔接,优先予以保障。县直有关部门在争取中央、省、市财政性建设资金和安排县级财政补助资金、专项资金、配套资金、贴息资金时,优先保证县重点项目。县投控集团、县金服中心要通过多种方式优先支持重点项目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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