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件(编号 D3JX202405280040;D3JX202405100005)整改任务已完成,并通过市级销号核验,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江西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细则》有关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2025年12月2日至12月15日)。
新余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组办公室问效电话:0790-6428950。
附件:分宜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件整改完成情况表
分宜县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2日
分宜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件整改完成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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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问题来源 |
问题/信访件描述 |
整改目标 |
整改时限 |
整改措施 |
整改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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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4年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件(编号D3JX202405280040) |
新余市分宜县杨桥镇水头村路边汽车驿站后的废弃厂房内,堆放数千吨晨鸣纸业等纸业公司的废弃淤泥,异味严重扰民。 |
规范处置固废 |
2024年7月底 |
责令大棚实际使用人规范处置固体废物,恢复原状。 |
已将固废按规范进行了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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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024年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件(编号D3JX202405100005) |
新余市分宜县钤山镇松山村武元小组的鑫联铁矿,污染周边耕地及饮用水,并导致灌溉水缺失,放炮震动导致村民房屋开裂。 |
督促企业完成整改并形成长效管护 |
2024年12月底 |
1.2024年7月底前,制定矿涌废水处理达标整改方案,确保废水达标排放。 2.2024年12月底前,制定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技术方案,签订偻仔坑队和万元队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服务合同,确保农产品(稻谷)中cd(镉)不超标。 |
1.已制定矿涌废水处理达标整改方案,并安装了废水治理设施,经过两次水质检测,结果均达标。 2.制定了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技术方案,签订了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服务合同。根据合同服务、协议,专业耕地治理第三方已在鑫联矿业周边耕地采取了安全利用措施,如撒施石灰调酸后续根据作物生长周期再采用叶面阻控等两种以上安全利用措施方式进行安全利用。 3.根据检测报告显示,该基本农田种植的稻谷已得到治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