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编号D360079020230430110)
2023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件(受理编号D360079020230430110)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江西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细则》和《江西省办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环境信访件工作规范(试行)》有关要求,现将该信访件整改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10天(2025年5月13日至5月23日)。县生态环保整改办问效电话:0790-5787501
附件:2023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件(受理编号D360079020230423060)销号公示表
2025年5月13日
2023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件(受理编号D360079020230423060)销号公示表
时间:2025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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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问题 |
1.其是分宜县洋江镇洋江村委芦前村小组的村民,隔壁邻居李斌华在拆旧建新的过程中将化粪池建在其家水井旁不足一米远,并设置了排污口,目前还未入住,一旦入住会使周边两户邻居的饮用水受到污染。2.李斌华将村中几十年公共排放雨水和废水的沟渠给填埋了,建了私人停车亭,导致废水倒排反流到其家屋后,造成其家屋内污水倒灌,有积水,导致其家财产损失。3.李斌华未经协商同意挖掉其家屋檐下的沟渠新建了一个围墙,导致其家房屋窗户不能正常打开,影响日照、采光、通风,多次向村委,镇国土办反映情况,未得到相应的整改处理,眼下正是雨季汛期,望督察组核实情况,督促尽快整改,并问责相关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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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措施 |
1、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用作农家肥,不对外设置排放口; 2、针对“村中几十年公共排放雨水和废水的沟渠处理能力不足”问题,待下一步争取项目资金提升排水等基础设施,解决全村遇强降雨易积水问题; 3、继续加强做通双方思想工作,对影响日照采光等事项进行现场协商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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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完成情况 |
2023年8月31日,已完成上述信访件的整改工作。 |
公示十个工作日内,未收到异议按程序核准销号。
(县生态环保整改办问效电话:0790-5787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