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编号X3JX202405280023)
2024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件(受理编号X3JX202405280023)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江西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细则》和《江西省办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环境信访件工作规范(试行)》有关要求,现将该信访件整改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2025年3月31日至4月14日)。县生态环保整改办问效电话:0790-5787501
附件:2024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件(受理编号X3JX202405280023)销号公示表
2025年3月31日
2024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件(受理编号X3JX202405280023)销号公示表
时间:2025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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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问题 |
新余市分宜县杨桥镇洙塘村王公坡自然村的一家养牛场,距离居民区不足300米,无任何环保设施,养殖废水直排田地,臭气熏天,导致养牛场下方田地无法耕种,严重影响周边村民生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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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目标 |
做到养殖户周边环境卫生做到整洁有序、及时收集牛路过处的牛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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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措施 |
一是责令该养殖户对周边环境进行整治,立行立改,做到整洁有序; 二是督促养殖户放养牛时避开村庄和人口聚集点,及时收集牛路过处的牛粪;妥善收集利用牛舍粪污,经发酵后作为农家肥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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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完成情况 |
1、责令该养殖户对周边环境进行整治,立行立改,做到整洁有序, 2、督促养殖户放养牛时避开村庄和人口聚集点,及时收集牛路过处的牛粪;妥善收集利用牛舍粪污,经发酵后作为农家肥使用。 |
公示十个工作日内,未收到异议按程序核准销号。
(县生态环保整改办问效电话:0790-5787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