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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布2020年通过
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企业名单的通知
县(区)生态环境局,局属各单位,各有关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与验收指南》和省环保厅《关于将清洁生产审核权限下放到设区市环保局的通知》(赣环防字[2013]27号)等有关规定,新余市生态环境局受省生态环境厅的委托,组织有关单位、专家对江西仙鹤白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等8家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分别进行了评估。经材料审查、专家质询、现场考察核实并召开专家会议,同意江西仙鹤白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等8家企业通过本轮清洁生产审核评估。现将2020年度通过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企业名单公布如下:
1.江西仙鹤白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2.江西怡顺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
3.江西新余南方建材有限公司
4.江西瑞安新能源有限公司
5.江西雅保锂业有限公司
6.江西绿宝陶瓷有限公司
7.新余市佳林香料有限责任公司
8.江西大唐国际新余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新余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12
月30日
抄送: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市工信委